索引号: 330803-033/2008-42334 组配分类: 内设科室
发布机构: 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08-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内设机构名称: 森林资源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科室职能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原资源。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修复,管理区重要湿地名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生态系统修复。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局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推进局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承担区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 0570-2935206
岗位责任人: 张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