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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03/2017-011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17〕15号 公开日期: 2017-04-12
发布单位: 衢江区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HQJD01-2017-0001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03/2017-0115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17〕15号

  • 公开日期:

    2017-04-12

  • 发布单位:

    衢江区

  • 有效性:

    废止

  • 统一编号:

    HQJD01-2017-0001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12 00:00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服务康养之城建设,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招标投标改革要求,做好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2000〕第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

一、适用范围

凡在衢江区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政府投资小额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所指的小额工程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招标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区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交易权限和交易方式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办事处)自主选择在区交易中心或本乡镇(办事处)交易中心交易;区级部门统一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审核和批准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式;5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审核和批准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式,也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规划编制、勘察、测绘、咨询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审核和批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式,也可以不进行招标。

(五)衢江经济开发区、廿里镇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审核和批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式;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交易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审批部门出具的立项意见,结合项目需求和特点,即可启动项目建设咨询、监理、设计、施工等招标前期工作,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资料编制工作。

(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区监管办、区交易中心不再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由区交易中心直接安排交易场所,区监管办负责交易环节事中事后监督。

(三)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50万元以下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由区财政直接支付的基建项目预算必须送区评审中心审核;50万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核或以竣工结算审计为准。法定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区评审中心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评审。

(四)采取简易招标投标程序。

1.信息公开。乡镇(办事处)、区级部门招标信息统一在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等指定媒介发布交易公告,公告时间为3日。

2.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到区交易中心报价,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项目网上直接报价。

3.确定承包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1日后确定承包人。

(五)采用下浮率报价:法定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服务、货物采购发包,由企业在预算审定金额的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施工招标项目预算审定金额的75%-85%之间设为报价最低限价,原则上以最低报价为承包价。技术复杂、质量和安全要求高的特殊项目,设置最佳评标价计算方式。

(六)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发包可采取方案竞赛的方式确定承包人,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延续承包,也可另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的选择可采用捆绑式入围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有效期2年。具体项目的代理机构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代建项目中涉及的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大宗物品采购可由区政府代建机构采用一次性集中招标的方式采购。 

四、电子招标投标管理

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所有进入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环节全面实行线上操作,采用无纸化网上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网上招标投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2013〕第20号令)。

区监管办和区交易中心应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

五、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网上下载单个交易项目的招标文件,每次下载收费不得超过100元。

(二)电子招标服务费执行市级交易平台标准。

(三)交易费、场地费、席位费等收费标准以发改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区交易中心要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四)邀请招标、直接发包项目一律取消公证处的公证中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开标现场公证服务。现场公证机构要在招标大厅公示收费项目标准。

(五)单项工程合同价30万元以下的技术含量不高、不涉及结构安全的村级工程项目,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选择聘请专业监理或其他专业人员、村民代表负责安全、质量、资金、工期的监督。

六、   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

(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衢江区政发〔2016〕17号),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方案,确定考核评价内容,规范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对其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为资信加减分依据,促进诚信管理。

(二)采用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方式发包的项目,承包商须在“衢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A组、C组企业中随机邀请或选择。

七、职责分工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督管理;涉及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严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发包规避招标行为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6〕32号)要求执行。

区住建局对本区的房屋建筑、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区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区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乡镇(办事处)必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履行对本乡镇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监督管理。每月5日前向区监管办、交易中心报送《衢江区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情况月报表》。

区监管办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本区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招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公示。

参与投标活动的企业、法人和有关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挂靠资质投标、非法转包。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八、其他

本《意见》自实施,原《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速提质提效的实施意见》(衢江区政办发〔2012〕9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的意见》(衢江区政办发〔201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衢江区建设工程发包申请书(见PDF文档)

2.衢江区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申请书(见PDF文档)

3.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申请书(见PDF文档)

4.衢江区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情况月报表(见PDF文档)

 衢江区政办发[2017]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pdf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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