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前期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区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等,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指导和推动发展改革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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