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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15/2019-346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教〔2019〕68号 公开日期: 2019-05-17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15/2019-3468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教〔2019〕68号

  • 公开日期:

    2019-05-17

  •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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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7 15:53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中心学校):

现将《衢州市衢江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9515    

 

 

 

衢州市衢江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教育现代化区创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  户籍在衢江区(2018430日前获得),需在衢江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第一监护人具有衢江区符合入学条件的住宅房产(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截止至2019510日),其需在衢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子女。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今年实行网上报名,并开通线下学校实地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27日至62日。

零门槛对象报名时间:626日至28日。

(二)线下学校实地报名

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线下报名。

1.报名点安排:全区各初中学校。

城区到对应的片区初中,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少儿到所在地初中,云溪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城区小学读满六年的到衢江区第一初中,统筹安排的对象到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初中,零门槛到横路初中报名。

2.报名时间:61日至2日,零门槛对象为628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办法请见附件2《衢江区中小学生无纸化报名平台操作手册》。

2.线下报名请按《衢州市衢江区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8]181号)文件规定(可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查询),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3. 报名注意事项

(1)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2)适龄少儿必须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五、招生办法

根据“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统筹安排”原则及布局调整的需要,采取划片直升、电脑随机分配、统筹安排的方法,并依次按划片直升、电脑随机分配、统筹安排的顺序进行招生。

(一)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划片直升。符合衢江城区划片直升招生要求的适龄少儿以实际家庭住址为依据,到相应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划分如下:

(1)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户籍在樟潭街道(不含芝坑桥、上田铺、徐八垅、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樟潭路以东区块及衢龙公路以南(包括高塘石、红星、南山底、尤家山、杨家山、蔡家、平塘、西垅口、周村村等自然村)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有樟潭路以东城区房产者小学毕业生子女。

(2)衢江区实验中学:户籍在樟潭路以西区块、衢龙公路以南(包括童家山、上田塍、新屋里等自然村)及浮石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有樟潭路以西城区房产者小学毕业生子女。

(3)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初中:户籍或房产在东港街道,樟潭街道的芝坑桥、上田铺、徐八垅、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的小学毕业生。

(4)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为准划片入学。

(5)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2.电脑随机分配。根据报名情况,核实后,以下几类学生可参加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和衢江区实验中学电脑随机分配就读。

(1)户籍在云溪乡拟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衢江区第一小学和衢江区实验小学连续就读已满六年的、分流到衢江区第二小学的毕业生在分流前后两校连续读满六年的非初中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电脑随机分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统筹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名手续但证件齐全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统筹条件的区内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小学毕业子女。

(三)零门槛入学:不符合划片、电脑派号、统筹条件,又确有在衢江区就读初中需求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安排。

(四)相关小学毕业生就学安排

1.根据自愿原则,衢江区第一小学灰坪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衢江区实验中学或杜泽镇初中就读;衢江区实验小学举村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或廿里镇初中就读;衢州市东港学校双桥校区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初中或杜泽镇初中就读。

2.根据布局调整,岭洋乡、举村乡、湖南镇、后溪镇的小学毕业生划入廿里镇初中就读,上方镇、峡川镇、太真乡、周家乡的小学毕业生划入杜泽镇初中就读,大洲镇、全旺镇、黄坛口乡的小学毕业生划入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初中就读。根据就近原则,峡川镇小学毕业生有到莲花镇初中、大洲镇和全旺镇小学毕业生有到横路初中就读意向的,先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提示选择学校),61日、2日向意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调配。

3.具有云溪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城区学校电脑随机分配到城区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衢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就读。

4.衢州市东港学校小学读满六年的毕业生到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初中就读。

5.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中就读。

(五)民办学校招生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实行自主招生。

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3.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统一招生。区教育局不负责解决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问题。

4.为确保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区教育局不负责解决已被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又要转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入学问题。

(六)录取顺序与方法

1.录取顺序:户籍生(含下山出库脱贫户、直升生)——教育券生(详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推行高层次人才教育券制度的通知》衢江教[2018]56)——购房户(含拆迁户)——电脑随机分配生——统筹生——零门槛

2.录取办法:

(1)户籍生、教育券生、购房户,按学区划片就近入学。

(2) 初中符合自愿选择学校且选择城区初中就读的对象,按其符合规定的选择结果入学。

(3)初中电脑随机分配对象,按电脑随机分配确定的学校入学。

(4)统筹生。统筹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由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5)零门槛及其他,由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录取办法并确定录取结果。

 六、组织机构

(一)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副组长:马建红   

  员:吴明杨  王卫平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二)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长:徐永红

  员:蓝惠中  方明宏  韩满先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学生入学,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严格收费政策,在学生报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核结束后,必须导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新生入学预录取名单须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复核无异议后,加盖区教育局公章返还学校,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来经商创业人员子女要对照本意见做好接纳招收工作,确保其按时入学就读。

(二)坚持招生原则,反对不正之风。参与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招生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参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区电视台、《今日衢江》及“衢江发布”“衢江教育发布”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信箱)等信息,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招生结果要在第一时间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他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盲儿童少年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46167463461643);聋哑儿童少年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3854063);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8755069),轻、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当地学校报名,由其负责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2.咨询电话:3838897;投诉电话:3838951

九、本《招生工作意见》的解释权属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下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见PDF文档文件)

1.衢州市衢江区2019年初中招生计划

2.《衢江区中小学生无纸化报名平台操作手册》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515日印发

衢江教〔2019〕68号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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