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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3/2020-43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0-10-16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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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83/2020-4305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 公开日期:

    2020-10-16

  •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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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16 10:15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区局相关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巩固前一阶段全系统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区局相关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起来,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策略,从以“防人”为主向“人物并防”转变,在落实原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进口和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入衢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的管控力度,严防因食物和环境污染而导致疫情的发生或传播,实现重点主体全覆盖、重点品种全溯源、重点问题全销号,确保我区不发生系统性的疫情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对象和范围  

(一)重点产品:进口或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二)重点主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提供生食类水产品的餐饮单位。  

三、检查重点  

(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开办者是否严格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特别是进口的水产品和畜禽产品是否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生猪产品是否具“两证一报告”,禽类产品是否具“一证两标”;二是开办者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是否严格执行不得进场交易的规定,进场的车辆是否进行全面消毒;三是入场销售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做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清晰、可追溯;四是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是否严格执行消杀制度,市场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是否履行到位。  

(二)农贸市场。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开办者是否严格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特别是进口的水产品和畜禽产品是否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生猪产品是否具“两证一报告”或有效的“分销凭证”,禽类产品是否具“一证两标”;二是入场销售者是否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特别要保证贮存的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三是是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管控措施(市场一律清洗消毒,市场经营人员一律戴口罩,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市场主办方一律签订防控责任状)。  

(三)大中型超市。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具有效凭证,不得采购、贮存、销售无有效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特别对进口食用农产品,要仔细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做到货证相符、来源可溯;生猪产品是否具“两证一报告”,禽类产品是否具“一证两标”。二是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摆放合理,有无污染风险,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无害,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场所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水产档口等重点部位消杀是否严格。  

(四)餐饮单位。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进货台账登记是否完整,海鲜、猪牛羊肉的来源是否可追溯;禁止在餐饮环节购进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二是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是否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并有记录;禁止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员工上岗。三是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是否到位,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均经清洗、消毒后才使用。  

(五)食品冷库。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贮存的进口水产品和畜禽产品是否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贮存的生猪产品是否具“两证一报告”;二是贮存的冻品是否经查验入库并有记录,品种数量、产地来源、进库时间、持有人等信息是否完整可溯;三是冻品贮存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并作记录;四是应当备案的非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及时备案。  

(六)继续督促重点食品经营场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区局要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经信(商务)等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和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完善健康自主申报制度。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经信(商务)等部门督促上述食品经营场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场所入口值守,控制人员密度,对进入人员,实施“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严禁持红黄码、体温高于37.3度、有异常症状等人员进入。  

四、检查方式  

(一)溯源追查。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台账记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现场检查,加强对入场销售或经营食品的溯源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销售或经营;对存在问题的,要立案查处。  

(二)监督抽检。以进口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做到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三)滚动检查。在实施常规性检查外,对存在问题较多或相关风险较高的对象,要做到心中有数,列出清单,实行滚动检查,以督促存在问题的彻底整改。  

(四)公众参与。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社会志愿者、媒体记者等一起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活动,认真处理公众举报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时间安排  

自6月16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共分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5日):相关科室、各基层所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7月5日至15日):7月5日至7月6日,区局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对相关科室、各基层所开展的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大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局大检查督查组7月5日至15日督查的准备。  

六、工作机制  

(一)组建工作专班。区局成立以鄢凌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徐功铭、钱金伟、官霄飞、党委委员郑峰山、方立山任副组长,区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科、市规科、稽查执法分局及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专班日常工作由区局食品生产流通科承担。各专班成员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迅速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局办公室:负责大检查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机关党总支: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关科室、各基层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价考核,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食品协调科:负责统一协调食品安全大检查部门间配合联络工作;  

市规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所做好农批市场、农贸市场举办方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履行进场交易食品农产品的查验义务,有效督促进场销售者食用农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市场举办方的相关义务;督促指导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开展情况的汇总工作。  

食品生产流通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所开展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冷库为重点对象,以生鲜、冷冻畜禽肉类产品及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工作。  

餐饮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督促餐饮单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工作。  

信用监管科: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所对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失信市场主体,依据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做好对市场失信主体及失信行为等信息的统计工作。  

稽查执法分局:负责牵头指导各基层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及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总工作。  

各基层所:在局相关科室指导下做好辖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冷库及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工作。  

(二)开展督查考核。根据各所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度,区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定、暗查暗访的方式,对辖区进行全覆盖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价考核,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三)严格信息报送。在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期间,建立检查情况日报告制度。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检查情况及相关动态,每日一报,每日一汇总,每日于14:30前将《全省系统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大检查汇总表》、于16:30前将《衢江区畜禽类产品、水产品摸排情况统计表》报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由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统一汇总,分别报市局和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上报区政府,遇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这警示我们:疫情防控工作还远未到全胜之时,稍有懈怠放松,疫情就会出现反弹。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题部署,全局上下必须认清这一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二)发挥部门作用。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物防”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市场监管系统的充分信任,全局上下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会同卫生健康、经信(商务)、海关等部门落实好“物防”工作。  

(三)突出三项重点。一是实行闭环管理。各市县对食品,特别是进口和省外食品,从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都要实行闭环管理。对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各方实打实进行整改,实行限期整改、逐一销号、规范管理。二是严肃溯源追查。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都要实行溯源倒查;对发现没有票据证明或票据证明不齐全的,一律查封;经检验检疫有问题的,一律就地销毁。三是实行滚动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新进批次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可继续实施检查,避免市场主体一经检查后处于松劲状态。  

(四)推进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要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规范管理,每一项都不能打折扣。二是强化顶格处理。对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较大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应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强化严肃问责。在食品安全大检查期间要对闭环管理、溯源追查、滚动检查和顶格处理等关键事项,坚持不放过、不错过、不漏过“三不”原则;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区局将严肃追责问责。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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