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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监管办〔2019〕9号_关于印发《衢江区监管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16:27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科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经研究,制定了《衢江区监管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 5月16日印发

衢江区监管办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办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机关效能,促进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在办党组统一指导下,办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负责安排;党员学习由机关支部负责安排;干部职工学习由综合科负责安排。

(二)学习内容:党章党史、政治理论、党纪条规、政策法规、经济知识、专业知识等,重点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业务知识以及经济、法律、工程建设等相关知识。开展相关议题的讲座或专题讨论。

(三)学习方法:围绕上级学习教育要求和重大课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进行学习讨论。日常工作中结合科室及干部自身建设需要,充分利用时间开展自学。

二、会议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1、会议可单独召开,一般每月一次,参加对象为监管办和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全体干部会议内容:学习传达区以上党政机关和区委的重要批示、决定,重大经济方针和政策;总结部署发改局阶段性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各科室工作交流,通报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二)办领导班子会议

1、办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主持,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综合科科长列席并负责记录。

2、办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提出议定事项,经综合科统一汇总后呈主任审定。

3、办领导班子会议内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分析研究相关工作的问题;总结、研究、布置重要工作;其他需要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

4、办领导班子会议实行主任负责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议定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分工要求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三)办党组会议

1、办党组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综合科科长列席。

2、办党组会议主要议题: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以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部署;分析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重要工作;研究决定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等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与推荐;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须经办党组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3、办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才能进行。

4、办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前将相关材料送综合科汇总整理报党组书记审定。党组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综合科对会议决定事项要进行检查、督办贯彻落实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一般性开支,由业务经办人说明情况并签字,送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再由主任行使监管并签字署名。

(二)对于单笔20000元以上大额支出,按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再按程序签批。

(三)专项经费的支出按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四)保证金罚没款及保证金专户利息管理规定。所有保证金罚没款及保证金利息专户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不良行为处理决定书列明的罚没金额进行扣款。

(六)各种票据由综合科专人保管和开具,与印鉴分别保管。要严格管理各种票据,严格按规定使用。

(七)现金管理规定。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好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不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将超额现金放在办公室过夜,确保安全。

四、公务接待制度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区纪发(2014)28号《转发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二)公务接待应以派出单位公函作为接待依据,由接待科室填写规定格式的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综合科统一安排。  

(三)公务接待实行统一标准,即市内来客不超过60元/人/餐,市外来客120元/人/餐。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提供烟、酒。一般公务接待原则是安排在区政府食堂餐厅接待。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费用报销必须附有派出单位公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公务卡刷卡单等相关凭据。相关费用报销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结报。

五、差旅费管理

(一)严格按照衢江财行[2017]170号《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区外(不含市区、柯城区)开展公务活动,须凭相关通知文件,填写统一格式的出差审批单,报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城市间交通费:公务出差原则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座交通工具,具体等级为火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其中飞机票必须由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

(四)住宿费:住宿费报销标准参照《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执行。浙江省内杭州市区住宿费标准为400元/人/间,其他地区为340元/人/间。

(五)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实行包干报销,100元/人/天,青海、西藏、新疆120元/人/天。外出会议培训期间无伙食补助费,来回途中可按规定享受。

(六)公杂费:公杂费实行包干报销,80元/人/天,由单位安排车辆出差的,公杂费减半,即40元/人/天。外出会议培训期间无公杂费,来回途中可按规定享受。

(七)出差人员须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单。

六、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政府采购

1、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2、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采购。

3、各科室需要采购办公用品的,由需要采购人向综合科报备,由综合科汇总后,向领导汇报,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的,按“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经办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是否采购。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进行登记、编号,设立固定资产台帐。

2、固定资产一律不得挪为私用,外借和单位内部调换必须报综合科备案。干部职工为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责任人,如有遗失、人为损坏的,按照折旧后的一定比例赔偿。

3、固定资产调拨、捐赠、报废,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处理,并报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4、干部职工因退休、调动、换岗、调离时,对其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必需办理清点交接手续。

七、工作考勤制度

(一)事假。副主任报主任批准;其他人员半天以内报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经副主任同意报主任批准。请假条交综合科保存,请假结束后到综合科销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二)年休假。享受标准: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龄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假期。

(三)婚假。假期3天。

(四)产假。顺产假期98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内;难产(凭医院证明)或双胞胎增加15天。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五)病假。因伤或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将医院住院部出具的“住院通知单”送达综合科。

八、公文办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催办、归档等程序。

1、签收公文应逐件清点,注明签收时间。

2、收文登记要及时规范,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急件急办。

3、收文登记后,由综合科科长审核签署拟办意见。

4、传阅公文一般由综合科负责办理。传阅后要及时送回综合科。   

5、承办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属本科室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答复来文单位;

(2)凡涉及其他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商办理;

(3)凡须报请办党组或分管领导审批或发文的事项,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或代拟文稿,按有关规定报批或行文;

(4)紧急公文按规定时限办结;

(5)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机关并说明理由;

(6)公文办结后,应在公文阅办单上注明办理结果,办结材料统一由综合科存档。

(二)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登记、印制、分发等程序。

1、单位发文,一般由各职能科室起草,综合性发文由综合科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报送主任签发。

2、经办领导签发的文稿由各科室送综合科统一登记、使用统一的发文字号格式编号。文件文印制后由综合科统一用印后分发。须由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发送的文件,电子版文件交单位网管员制作电子文档发文。

4、保密文件应使用专门的涉密电脑、打印机和存储设备。

(三)公文归档。公文办理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由单位归档的公文。以单位名义发文必须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综合科归档。

(四)文档查阅。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档,由综合科按程序提供查阅文档;外单位人员查阅文档,须出示单位介绍信,重要文档查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供查阅文档。

九、印章管理制度

(一)本办机关以及其他非常设机构的印章由综合科统一保管,综合科确定一名人员保管。

(二)印章按规定使用,并建立登记制度。

(三)凡以单位名义颁发或上报的文件,其原稿必须经主任签发后,方可盖章。

(四)介绍信、证明,统一由综合科出具、盖章,原则性问题须请示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严禁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

(五)印章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印章携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十、介绍信管理制度

(一)空白介绍信由综合科保管,使用时由其填写后送相关领导在存根上签字。

(二)因公务需用介绍信,须经主任、副主任或综合科负责人同意;因私事需用介绍信,须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三)介绍信内容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与介绍信内容要一致,不准涂改,多余空白处应划掉。

(四)不准出具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需要时,须经主任同意,但存根必须填写,并要注意及时收回未用完的空白介绍信。

十一、督查制度

(一)督查内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办的交办、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本办重点工作、特色工作落实情况;本办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本办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对本办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实行每季一督查,其他事项按要求开展督查,综合科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督查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十二、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全体工作人员。

(二)谈心谈话内容:1、听取干部对本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2、掌握干部本人的工作、学习、思想、家庭等情况;3、交流思想,反馈有关情况,开展批评教育。

(三)谈心谈话方式:主任每年对中层以上干部谈话一次,副主任对分管科室干部谈话一次。

十三、卫生制度

(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垃圾,自觉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每天上班前应打扫一次卫生,每周或半个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四、内部安全制度

(一)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脑、空调、电热板和电灯等电器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等高耗电设备,要经常注意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全。

(二)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对外来人员人人都应过问,了解情况,但要注意态度。

(三)私人的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若出现失窃概由其个人负责。

十五、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和保密法治意识。

(二)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私自摘抄、复制、拍摄和收藏存放保密材料。

(三)根据科室需要设立保密电脑、保密U盘,严禁明密混用,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发生涉密事件,按照“谁泄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

(四)加强保密检查,对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国家秘密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保密法规、保密纪律处理。

(五)严格遵守监管纪律。不准向外泄露举报投诉情况,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举报投诉情况,无关人员不准询问举报投诉情况。

(六)各种内部文书资料和其他保密材料要严格保管,不得乱丢乱放。保密废纸销毁时,要有专人随车押运到定点厂,当场监督销毁。

十六、值班制度

(一)节假日值班,人员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二)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情况。如遇紧急事件、信访投诉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确保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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