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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监管办〔2019〕12号关于印发《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16:36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 5日印发 
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机关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和区委“1136”战略重重落地,强化责任,加强干部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铁军,根据《关于2019年度区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区委发〔2019〕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监管办与下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干部及聘用编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考核内容,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作风纪律表现情况、干部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情况以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组织

建立监管办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监管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监管办副主任担任,各科室长为成员。年度考核由区监管办主任牵头,具体由综合科组织开展,在监管办综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项目及分值构成

考核项目由科室工作(占80%)和民主评议(占20%)两个方面构成,另设奖惩分项。

(一)科室工作(占80%)

根据各科室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别进行个性化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占考核分值的80%。(具体见附件区监管办各科室业务工作考核细则)。

(二)民主评议(占20%)

年底,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区监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展互评打分,占考核分值10%。监管办领导班子对全体人员一年来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占考核分值10%。

(三)奖罚分

1.获得单位内部个人先进的加2分,获区级个人先进的加5分、获市级个人先进的加10分、获省级个人先进的加15分。

2.信息工作。加强对大监管各项工作成效、亮点的宣传。具体按《衢江区监管办2019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3.对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误,受到监管办党组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作风建设: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衢江区监管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衢江区行发〔2019〕9号)执行,违反八项规定按区纪委要求执行。

5.各种重大统一行动中,凡接到通知无故不参加或执行不力的,经党组研究决定酌情扣分。

6.在整年度监管办重点工作中表现优秀,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经党组研究决定酌情加分。

五、考核步骤

采用年底综合奖惩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自我评价、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1.自我评价。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如实评价自己,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2.民主测评。年底组织监管办全体干部对工作人员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监管办党组研究确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全年综合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

1.年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后计发。

2.对请病、事假奖金计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年度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工作人员,年底各项考核奖按规定50%计发,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年底各项考核奖。

4.民主评议得分末位的工作人员年终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5.对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岗位职责及考评细则


附件:

岗位职责及考评细则(表一)

责任

科室

工作职责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人

办文办会:1.围绕监管办中心工作做好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发、报送;(15分)

2.做好公文系统文件通知拟办传达、上级来文收发传阅存档;(5分)

3.协调统筹做好会议安排、会务保障等工作;(5分)

4.严格按照印章使用相关规定,做好印章管理;(5分)

5.采编各科室报送工作信息;(5分)

6.牵头做好创文活动安排、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10分)

45

1.出现未按审批程序发文或校对不严,发文出错的,每次扣1分;

2.出现未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被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

3.因会议通知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缺席或迟到的,每次扣2分;缺席中心或部门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1分;

4.承办相关推进会座谈会,因会务安排不到位,造成会议延期、参会对象体验感差的,每次扣1分;

5.印章使用把关不严,领导未签字私自盖章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扣2分;

6.创文工作安排不到位、议案提案办理答复不及时、政务信息未及时公开,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每次扣1分。

综合科工作人员

督查协调:1.负责做好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统计;(5分)

 

5

1.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每月如实做好考勤情况统计,因考勤把关不严或出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分;

服务保障:1.做好会务后勤、公务用车等公务活动保障;(5分)

2.做好办公场所水电空调等设施正常运转保障;(5分)

3.做好办公场所保卫、保洁等方面协调保障。(5分)

15

1.因会务后勤保障服务不到位,公务用车联系不及时影响公务活动的每次扣1分,不按相关规定违规安排使用公车被纪检部门通报的每次扣3分;

2.办公区域电力或供水出现故障,协调物业处理不及时影响正常办公服务的,每次扣0.5分;

3.卫生保洁督查不到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大功率电器督促整改不到位,每次扣0.5分。

人事财务:1.做好办公用品耗材采购与领用管理;(5分)

2. 做好机关机构编制、干部调动、工资调整等人事管理工作;(5分)

3.做好年度预决算编制、报账发票初审把关等财务工作。(5分)

15

1.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领用未如实记录造成浪费的,每次扣1分;

2.人事工资业务工作不到位,影响干部相关待遇按时发放的每次扣1分;

3.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发票报账初审把关不严谨、不合理开支管控不到位、三公经费使用不合规等酌情扣1-2分。

创先争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0分)

20

对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敷衍推脱、不及时落实执行的,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及考评细则(表二)

责任

科室

工作职责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人

服务态度及业务能力:工作人员做好标前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要增强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开展工作,并使用规范用语。

20

1. 咨询答复不清,态度生硬,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投诉的,每次扣1分

2.工作中由于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现象的扣1分;

3.受理业务等事项时不热情、不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的扣0.5分;

4.不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服务对象提出询问或咨询进行解答的扣1分;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不能耐心听取或与之争辩的扣1分;

6.因服务态度较差而受到招投标当事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监管科工作人员

代理机构及专家库管理:1.做好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考核;(10分)

2.做好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定

期开展专家培训。(10分)

20

1.对代理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2.年底未出台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考核情况通报的,扣10分;

3.对评标专家日常监管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每年未定期开展专家或代理培训的扣10分。

进场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及专家抽取。(15分)

15

1. 对进场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2.   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抽取不及时的,每次每次扣1分。

受理并组织协调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举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10分)

15

1.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2.组织协调调查投诉举报案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移交投诉举报案至相关主管部门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4.投诉人对投诉回复不满意,向其他渠道反映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并

作出政策解读。(10分)

 

10

1. 相关上级政策文件转发不及时的,扣2分;

2. 政策解读不到位的,扣2分。

创先争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0分)

20

对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敷衍推脱、不及时落实执行的,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及考评细则(表三)

 

责任

科室

工作职责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人

 

 

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要求,不断健全工会组织架构,职工入会率达100%,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工会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及时完成区总工会交办的各项具体任务。

15

1.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会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2.职工入会率达不到任务指标的,每下降1%扣0.5分。

 

 

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

 

组织工会活动:每年组织安排好职工疗休养等工会活动。

15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会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扣3分。

职工权益保障:对入会职工伤残住院等进行走访慰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为职工提供劳动权益维权方面法律咨询援助等。

15

1.因职工维权引发劳动纠纷的,每起扣3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5分;

2.对工伤住院职工未进行走访慰问或对职工维权所提合理化要求建议不作为、慢作为的,扣3分。

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及时完成区机关工委交办的各项具体任务。

15

未及时完成区机关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扣1分。

组织党建活动:根据2019年党建活动计划组织安排各项“党支部主题工作日”活动,按规及时提醒党员干部交纳党费。

10

按照2019年党建活动计划有序开展每月的“党支部主题工作日”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每次扣1分。

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结合清廉机关创建,融合本单位职能、单位文化,和综合科一起做好单位党建阵地的建设工作。

10

若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机关各项创建工作,每次扣1分。

创先争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

对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敷衍推脱、不及时落实执行的,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及考评细则(表四)

 

责任

科室

工作职责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政府采购招标相关文书编制:1.严谨细致做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的编制;

2.做好招标采购档案的登记备案存档保管。

10

1.编制的招标文件、公告出现明显纰漏的每次扣2分;

2.招标档案保管不当损坏或遗失的,每份扣2分;

3.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透露相关招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

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开展工作,并使用规范用语。

10

1.工作中由于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现象的扣1分;

2.受理业务等事项时不热情、不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的扣0.5分;

3、.不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服务对象提出询问或咨询进行解答的扣1分;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不能耐心听取或与之争辩的扣1分;

5.因服务态度较差而受到招投标当事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采购招标组织实施:1.在指定媒体网站发布政府招标信息;2.编制开标资料,抽取评标专家,做好开评标相关准备工作;3组织开标大会,按规定程序组织评标工作;4.发布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放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5.受理审核网上政府采购相关事宜;6.供应商入库审核。

30

1.在制定网站发布和提交交易信息和公告时间不及时,每次扣1分;内容审核不严出错的,每次扣2分;

2.开标前泄露评标专家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开标大会组织安排不力,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4.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布不及时,每次扣0.5分;

5.供应商入库审核不严、受办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采购招标协调沟通:1.与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等具体要求;2.做好采购文件的澄清及质疑处理工作;3.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争议、 纠纷以及投诉。

30

1.招标文件的编制既要考虑用户的技术需求更要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因为公平性被质疑并且质疑事项属实的每次扣2分;

2.向投标人对招标书存疑解答不清,造成投诉等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协助处理交易活动争议、纠纷及投诉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创先争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0分)

20

对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敷衍推脱、不及时落实执行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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