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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03/2020-68985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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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地方实际,围绕中心大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执法、抓决策、抓环境、抓创新,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往深里走、向实处落,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本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市、区),法治衢州建设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二。全旺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和全省“枫桥式”司法所。衢江区重大行政决策“三不两到场”制度在全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会议上受省司法厅王兰青副厅长点名表扬。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人”这个关键要素,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践行法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府院联席会,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解细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调配力量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组织落实人员经费保障。6月,在全市率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两规则一细则”及《2019年法治衢江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法治衢江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各项任务。全年,拿出300余万元经费,聘请法律顾问、组织专家风险评估、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创建民主法治村、购置法治视频宣传车等。
(二)建立学法常态化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省市法学专家库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讲座和培训,坚持每月一堂法律知识课,重点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政府日常依法履职能力。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实务操作,举办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培训班,对乡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等1000多人次进行专业培训。坚持区政府领导和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旁听法院庭审制度,11月8日组织全区50多名领导干部走入法庭参加省“旁听百场庭审”活动,12月通过组织现场和线上旁听的形式,参加法院庭审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同时,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标准,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全方位完善宣传体系,有效提升干群法律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结合区“百场文化宣传进礼堂”活动,以“12.4宪法宣传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一支熟悉村(居)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全区276个村(社区)均有1名“法律明白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树正气、打歪风”专项行动,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线上开设《今日衢江》法治专栏,运用“衢江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法治宣传内容;线下出动法治宣传车71次,开展法治讲座140余场,制作以案释法展板56幅、易拉宝22幅,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14000余份,以案释法展板到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巡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
二、突出营商环境这个基础要素,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营造放心、舒心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成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涉企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梳理公布了本区第一批共79项可替代提升证明事项,全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本区新兴产业扩量提质,坚持“破立并举”,推进“低散乱”企业整治,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树正气、打歪风”专项行动,以开展“项目攻坚年、产业招商年、干部能力提升年”的“三年”活动为抓手,着力优化本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依法推进“模块化”改革,提高基层办事效率。针对乡镇层面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履职不够到位等现象,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探索基层大治理、大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切实理清区乡职权、下沉法治力量、完善调处机制,不断优化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市委基层治理“主”字型运行架构,构建大党建、大协调、大治理、大执法、大经济、大服务的乡镇机构“六大”模块运行机制,推动政府服务管理事项下放基层,农业、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专业执法队伍下沉一线,推进执法活动联合、联动,实行部门派驻乡镇干部“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管理办法,实现基层有权办事、有人办事。
(三)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数字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以“一件事”改革理念为指引,重点围绕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事项联办,不断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化,已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零成本“一日办结”,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跑一个窗、办一串事”,形成个人、企业41个“一件事”规范性事项清单并有序组织实施,推进改革向医疗、教育、社保、民政、助残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医院、机关食堂、景区、社区、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延伸。大力推动部门间办事提速增效,按照省“八统一”标准全面梳理事项清单,推进部门间办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梳理事项203项,其中173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85%。
三、突出依法决策这个根本点,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实施“三+二”新模式,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法治化。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关注点热、风险点高、影响力远的特点,全区上到区长下到一般工作人员,以紧绷一根弦、共担一份责的高度负责态度,探索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之路。一是“三不”加“两到场”,确保责任到位。形成“三不两到场”的重大决策保障机制。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区长不清楚的不上会、分管副区长不清楚的不上会、汇报单位主要领导不清楚的不上会,区政府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讨论时,司法局(包括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二是“三审”加“两日”,确保审查到位。对政府重大决策草案从起草到上会,设立法制审查三道关口、经过“三审”。第一道由起草单位法规科初审,第二道由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再审,第三道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代表等会审。严格规定每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不少于2个工作日,确保审查的质量。三是“三个必经程序”加“两个特别程序”,确保程序到位。凡重大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三个必经程序,视情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两个特别程序,做到公众参与力求形式多样,听到真知灼见,合法性审核力求专业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施行重大决策“三+二”模式,投资70多个亿的衢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50多个亿的新田铺田园康养综合体等一批重大项目平稳落地,有序展开。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发文质量。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率先召开由区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就《衢江经济开发区工业低效用地处置实施方案》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衢江区政发〔2019〕85号),进一步细化本区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本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到位。全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上级政府纠正或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形。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智囊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定期现场办公等机制,让法律顾问深度介入政府工作,同时修订了《衢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确保法律顾问聘而有用,用而有效。本区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1个区级主要部门和276个行政村(社区)均已聘有法律顾问,实现区、乡、村法律顾问全面覆盖,各级法律顾问成为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的重要智囊团。
四、突出矛盾纠纷这个“易燃点”,创新争议解决机制
(一)预防为主,与监察、检察等建立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出台了《衢江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能,用法治的方式治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预防或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发挥法治手段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及时纠正政府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2019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起,经审查,受理7起,不予受理1起,经审理后撤销及确认违法2件,纠错率达25%。全区涉及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5起,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位居全市前列,未出现一起未在法定期限内答辩而造成败诉的情况。切实加强全区信访化解工作,全力打造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化解的区级信访超市。2019年,共接待群众614批1104人次(其中,法律服务类131批231人次,劳动保障服务类78批334人次,职工服务类263批263人次,信访及调解类142批276人次),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
(三)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一线。2019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95件,调处成功率99.01%。在黄坛口饮用水源地整治牛头湾村搬迁工作中,法制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整治工作,协助乡镇审查整治安置协议、宣传搬迁政策、调解征拆纠纷,仅用20天完成全村65户154人搬迁安置签约工作,创造了整改搬迁“新速度”,实现矛盾问题零发生。省委书记车俊就黄坛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在省治水办专报信息第45期《拔钉清障攻坚破难衢江区黄坛口饮用水水源地彻底消除20多年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上批示:衢江区这件事办的好。充分说明了整治环境、保护水源是有利人民的好事,虽然难,但是只要决心大,政策措施对头,干部作风深入细致,是能得到群众理解支持的。
五、突出法治监督这个“醒脑剂”,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7月份,下发了《衢州市衢江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江区依法行政办通〔2019〕3号),对法制审查规程和审查事项目录进行细化,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促进“三项制度”落实到位,组织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局等12个重点单位,对2018年1月1日-2019年7月31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互看互评,并对评查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和整改落实。
(二)聘请法治监督员,善于借力监督。下发了《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为本区法治监督员的权利义务、聘任程序、聘任条件、监督方式等提供工作指导规则。经公开推荐、层层选拔、公示公告等程序,本区从律师、媒体、乡村社区、教师、卫生等领域选聘了17名法治监督员。11月份,17名法治监督员对27个区级单位、21个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历时一周的监督,反馈监督建议30余条。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对于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提高服务效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本着“务实、为民、高效”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同时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19条,电子化率达到100%。
回顾2019年,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乡镇和部门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方面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将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一手抓增强法治意识,一手抓提升执政能力,力争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