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85/2020-73187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0-03-05 15:38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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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江生态环境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处室和区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上下功夫,保证了2019年度的环保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规范行政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从规范行政程序入手,要求工作人员日常巡查、检查及执法做到持证上岗、双人同行、程序规范、手续合法、登记齐全、资料完善,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要求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制机构审查、执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到结案归档等每个环节进行规范,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环保行政处罚程序执行,保证案件质量。截至2019年年底36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及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达到334.9925余万元。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33家,金额298.47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3件,已经执行2件,1件正在移送,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件。截至12月,共受理环境信访150件,所有信访件均按时答复并办结,同时加强了企业应急管理,新增企业应急预案备案77家。所办行政处罚案件没有出现取证依据不足、套用法律条款不准确及办理程序不到位而被当事人(企业)提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二)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职责履行。职责清则工作明。为确保工作人员正确的按职履责,进一步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市环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实施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严格按省、市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录入衢州市环保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由系统软件统一裁量,由工作人员按级审核、审定,每个案件逐级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环境保护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环境法制工作情况,能够做到及时汇总、认真复核、按时上报。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浙环办[2015]285号)、《关于印发《衢江区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江环[2016] 6号)要求,在部、省、市三级政府的统一安排下。采取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抽查人员和检查企业双向随机的方式,空降企业,突击检查,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双随机共检查企业88家,根据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场下达了监察意见书。

二、深入开展雷霆斩污、汛期前夕及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根据市的统一部署,衢江区印发了雷霆斩污”专项行动方案,衢江执法大队作为分局开展雷霆斩污”专项行动的牵头科室,注重工作的融合与统筹,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分别制定雷霆斩污、汛期前夕及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等工作方案,工作中做到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一、突出工作重点在工作展开前,大队专门召开了工作碰头会,发动全体人员为三项工作的实施献计献策,研究工作方案,根据三项工作的特点,确定了重点风险源企业必查、化学品生产、储存及经营企业必查、重点排污单位必查、重点产废、产副产品企业必查、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必查的“五必查”工作重点,从而,有效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第、注重工作方法。三项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大队突出抓好了“三个结合”,即大队执法与其他科室检查结合、环保全面检查与职能部门、属地排查结合、入企查现场与查台账结合,着力在工作中,即突出工作的覆盖面,又落实工作针对性,将问题导向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第、落实工作成效。工作中,大队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的最根本标准。自雷霆斩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衢江大队先后出动200余人次,检查包含26家重点产废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120余家,对涉嫌违法的10家企业拟立案处罚,对1家非法固废倾倒的企业实施了立案查处,对1起固废倾倒涉嫌环境犯罪开展了前期调查,现已将线索及调查取证材料移送公安联合侦办。专项行动还发现其他问题39项,完成整改34项,其他问题仍在执行停产整改中。

三、严格依法依规履职,提升行政效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简政放权和简化办事程序的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秩序,简化工作流程,方便服务对象,提升服务效率。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宣传册,进一步简化环保审批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等审批形式,做好行政审批的工作,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审批项目实际办理时间均比法定承诺时限缩60%以上,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扎实推进上方整治和扫黑除恶工作第一、全力推进190家关停钙企业复垦复绿工作。年初,衢江区在实施上方钙产业整治中,重新学习、分析、领悟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等指示精神,重新定位上方整治的目标,启动新一轮整治行动,树立新的更高标准和质量观,确保了关停190家钙企业高标准整治到位。截至6月底,75家石灰窑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复绿工作,115家钙企业全部关停拆除,57家企业土地用于盘活上方工业功能区用地,58家列为上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全部完成关停拆除,41家已完工用地复垦,17家用地复垦项目正在施工。第二、严格管控保留生产钙企业。衢江区实施上方钙企业整治以来,重组保留生产钙企业15家,其中轻钙2家、灰钙2家、粉磨站2家、重钙9家。年初,衢江分局会同上方,邀请市环境医院对保留生产的15家钙企业开展了逐家环境调查及环保问题排查诊断,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大队会同上方工办以召开上方企业环保会议的方式向15家企业送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先后组织企业赴兰溪、建德等同类企业学习粉尘等污泥治理经验,推进并全程跟踪企业整改提升。截至6月底,上方保留生产的15家企业全部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第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大队组织对近年来环境信访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收集信访中的环境涉黑涉恶线索,结合今年以来养殖企业污染抬头的实际,先后制定铁拳一号系列专项执法方案,并报请区府办同意,开展了养殖企业和开发区重点涉污企业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对2家养殖企业和1家工业企业进行了违法查处。同时,先后受理市区扫黑办交办的环境方面涉黑交办件6件,6件交办件均组织了现场调查核实并办结。

五、大力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区的有3项任务,分别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还不够、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监管不严等问题”“上方钙产业整治”和“黄坛口饮用水源地整治”。目前,3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销号台账已装订成册并报省、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根据《市领导督办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六)》要求,涉及我区“上方钙产业整改仍有17家关停企业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正在施工中的问题”,相关项目整改推进有序。目前,13家完成复垦,4家复垦项目进入施工扫尾阶段。涉及“黄坛口饮用水源部分营销广告牌未拆除或未置换成水源保护性标语、部分观景平台去功能不彻底并仍有桌椅摆放,还有多艘船只停留在度假村水湾内”等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区信访件65.75件,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办结,整改办结率100%。今年的8月30日,区政府专题召开《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转办和交办信访件销号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第一轮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和交办信访件现场核查及销号工作,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65.75件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销号公示、销号审核,销号台账装订成册并报市整改协调小组备案。

(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区有20项任务,目前,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11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及销号工作,销号台账已备案;其余9项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整改中,其中,区经信牵头涉及石灰钙、竹木加工等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正在组织验收销号。

交办信访件: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45件,办结44件,整改办结率97.80% 。未完成整改信访件1件,为关于“柯城、衢江小作坊污水直排”信访问题,目前,由经信牵头按“低散乱”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整改,计划完成500家整治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已完成各类“低散乱”企业整治633家(2017年完成242家、2018年完成129家、2019年截至9月完成70家及上方钙个业关停192家;今年还将结合开发区“清零”行动,计划再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100家以上,届时将超额完成预定的整治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贯力度。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19消防日、11.1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日等特殊日期,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分发各类应急自救知识手册、专题讲座等形式,实现环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二是加大全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执法监管工作重点,落实执法监管工作要求,以新《环保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和密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依法保护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水平,执法过程中帮助经济主体污染治理中困难,严禁以罚代管,做到以教育、整改为主,处罚为辅,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不断改进执法理念。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征收行为。积极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规范排污申报核定程序,规范收费管理档案,全面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强化了对企业申报和交费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排污收费月、季、年台账,使收费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的要求,按规定落实排污种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数额等相关内容的公开,全面接受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