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表彰和奖励在衢江区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家,培育树立一批标杆企业,营造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4月24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通信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1239室;电话:0570-3838032)。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2020年4月14日
衢江区服务业特别奖评选办法(试行)
(送审稿)
为进一步表彰和奖励在衢江区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家,培育树立一批标杆企业,营造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设置5个奖项,分别为税收突出贡献奖、行业标兵奖、进出口贡献奖、转型升级奖、特别贡献奖。
(一)税收突出贡献奖
1.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以企业当年入库税收排序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稳定经营情况、社会效益等因素,取综合排序前10名。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各设若干名。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5万元。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二)行业标兵奖
1.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以企业实际营业收入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经营的稳定性、带动就业、社会贡献等相关因素。具体行业主要为:
①商贸流通业:取行业前4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经信局。
②金融业:取行业前4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金融服务中心。
③住宿餐饮业: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文广旅体局。
④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发改局。
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发改局。
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⑦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文广旅体局。
⑧教育类(民办):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教育局。
⑨医疗卫生类(民办):取行业前2名。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卫健局。
3.奖励标准:
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5万元。
(三)进出口贡献奖
1.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具有进出口资质的服务业企业。进出口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且对本地商品出口贡献明显的服务业企业。
2.奖励标准
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5万元。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经信局。
(四)转型升级奖
1.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经营规模较大、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个体户,且当年主动转型升级为服务业企业。
2.奖励标准
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万元。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
(五)特别贡献奖
1.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标杆示范性的企业或项目。
2.奖励标准
奖励企业(项目)法定代表人10万元。
此奖项主管行业部门为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衢江区“服务业特别奖”评选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评选办”),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服务业特别奖原则上实行评选制。具体程序如下:
(一)牵头部门初评。根据评选条件要求和评选工作安排,由各奖项牵头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初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在征求企业参评意愿的基础上,提出初评名单并报区评选办。
(二)部门联审。区评选办汇总各奖项牵头部门初评名单后,统一印发给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形成候选名单。
(三)审定表彰。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区评选办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并发文表彰。同时在《今日衢江》、衢江政务网等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当年因环保、安全生产等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以及区评选领导小组认定需否决的其他情形,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在衢江的,以在衢江区的实际负责人为申报和奖励对象。奖励方式可实行货币或实物奖励,奖励金额为税后实发金额。
(二)各奖项牵头部门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纪律、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房地产企业、政府投资性平台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奖项,已享受市、区政府奖同类奖励的企业,不得再享受同类奖项的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衢江区服务业特别奖评选办法(试行)(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区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为全区GDP的52.1%,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励一批先进企业和企业家,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推动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经济主引擎的作用,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受到冲击巨大,为了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加快恢复产能,营造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全区顺利实现既定发展目标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工业经济领域,每年均开展区政府特别奖评选活动,激励表彰一大批工业企业,有效提振了工业企业战线的信心,而服务业已经多年没有组织过类似的表彰大会,因此有必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传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的鲜明态度,提振信心。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通过评选活动,表彰并树立一批对我区服务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企业,更好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进一步营造重视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本次拟设置评选5个奖项,分别为税收突出贡献奖、行业标兵奖、进出口贡献奖、转型升级奖、特别贡献奖。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1.税收突出贡献奖。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以企业当年入库税收排序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稳定经营情况、社会效益等因素。
2.行业标兵奖。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以企业实际营业收入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经营的稳定性、带动就业、社会贡献等相关因素。
3.进出口贡献奖。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具有进出口资质的服务业企业。进出口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且对本地商品出口贡献明显的服务业企业。
4.转型升级奖。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经营规模较大、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个体户,且当年主动转型升级为服务业企业。
5.特别贡献奖。在衢江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标杆示范性的企业或项目。
五、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情况
政策初稿拟定后,4月9日,区政府王继明常务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政策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