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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32/2020-48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5-18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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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32/2020-488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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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0-05-18

  •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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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8 13:49 信息来源: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经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

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做好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结合各成员单位职责,现就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委办:负责对各部门报送区委有关扶贫方面的请示、报告、函件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委领导审示。审议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扶贫公文,报区委领导审示。协调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区委扶贫方面的各类会议、调研、活动。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领导扶贫方面的批示、指示,并督查落实。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区府办:负责对各部门报送区政府有关扶贫方面的请示、报告、函件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示。审议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扶贫公文,报区政府领导审示。协调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区政府扶贫方面的各类会议、调研、活动。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扶贫方面的批示、指示,并督查落实。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区委组织部: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带头人。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安排驻村工作组的选派工作,指导年终帮扶考核工作;协调安排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推动“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工作。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宣传中央、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扶贫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区扶贫工作重大举措、鲜活经验、先进典型、重大成就。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防止炒作一些意外事件干扰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统筹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网络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网络覆盖工程、农村电商工程、网络扶智工程、信息服务工程、网络公益工程”五大工程。整合信息传播渠道,组织网络媒体、新闻网站、网军队伍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公开方针政策、引荐精准扶贫信息,并对我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宣传和推广,推进我区扶贫工作向纵深拓展。不断强化涉贫网络舆论引导的意识和能力,及时管控不良炒作,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主导权,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五)区委统战部:配合做好生态核心区、水源保护区内等民族村农村低收入农户扶贫异地搬迁工作。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开发民族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大力发展民族村文化体验旅游。协助实施少数民族村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六)区总工会: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会扶贫活动。发挥基层工会法律援助、帮扶助困等职能,为低收入农民工提供困难救助服务。积极参与城区社区与重点帮扶村、城区居民户与农户的结对帮扶,促进重点帮扶村的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组织低收入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服务活动,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七)团区委: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作用,带动和帮助广大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探索建立扶贫志愿者制度,积极构建扶贫志愿者网络,开展扶贫志愿者服务,鼓励个人积极参与爱心捐赠等帮扶助困活动。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八)区妇联:宣传发动、引导贫困妇女坚定发展志向,帮助贫困妇女提高创业增收能力。依托能人示范引领,助力贫困妇女创业增收、互助增收。发展来料加工产业,带动低收入农户实现增收。围绕“百万妇女振乡村”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创业增收。加大农村妇女素养提升和农业巾帼带头人培训力度,完善农村困境儿童、贫困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九)区教育局:将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加强教育资源布局,保证低收入农户家庭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加强教育部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与民政部门大救助系统低收入农户数据对接,确保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复合型实用技术人才,落实符合条件低收入农户子女雨露计划补助工作。发挥职教办学资源及人才优势,拓展学校办学功能,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使贫困家庭劳动力提高素质,掌握一门专业技能,通过技能劳动增收致富。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对重点帮扶村加大文化惠民工程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文艺展演等活动,提升重点帮扶村、低收入农户自立、自强、创业、创新的意识。积极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帮扶村的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扶贫,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农家小吃、经营农家乐(民宿)等,促进脱贫致富。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落实国家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要求,研究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努力使低收入农户能够“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切实解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保障低收入农户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区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将低收入农户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优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帮扶力度,大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配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段一站式救助。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二)区医疗保障局: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低收入农户保障水平。配合落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相关政策,针对低收入农户完善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段一站式救助。对低收入农户实行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门诊救助等政策倾斜。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三)区公安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密辖区人口管理,配合做好异地搬迁农户户籍迁移等相关工作。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做好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车辆信息等情况核对工作,协助做好低收入农户精准认定。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四)区发改局: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山海融合发展。建立沿海和内陆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区域产业转移。支持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重点帮扶村倾斜。深化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改革,抓好农村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投资我区,抓好专项基金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五)区经信局:持续提升宽带网络覆盖扶贫重点帮扶村水平,配合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支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展农产品加工。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六)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及各有关样本乡镇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做好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统计及上报等工作。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核查。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七)区协作办(招商局):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山海融合发展。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八)区科技局(科协):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中的强大引擎作用,组织申报一批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帮扶村的产业科技水平提升工作,争创省、市级星创天地等平台项目,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结合乡镇对低收入农户的科学种养产业的技术需求,协助开展专家指导和培训。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十九)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中心):负责承担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协调拟定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扶贫开发业务培训。协调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完成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促进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项目,为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创造生产条件,实现加快增收。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和重点帮扶村发展增收产业。

(二十)区林业局:大力发展珍贵树种、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促进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支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快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产业,打造森林休闲养生品牌,带动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大力实施“一亩山万元钱”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低收入农户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科技人员帮扶联系机制,提高科技精准帮扶水平。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一)区水利局: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重点加强重点帮扶村居民安全饮用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低收入农户有安全饮水。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二)区民政局: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认定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确保及时认定、“应保尽保”。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低收入农户数据与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三)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就业扶贫工作,拓宽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渠道,落实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现相对稳定就业。鼓励从事居家就业、灵活就业等就近就业模式。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组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四)区资源规划局:保障重点扶贫用地需求。依法重点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空间;创新土地政策,探索实行土地资产收益定点帮扶。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危旧房改造的扶贫重点帮扶村、低收入农户的需要。鼓励和支持重点帮扶村集体抱团发展飞地经济。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五)区残联: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关爱支持,落实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补贴制度。加强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以及庇护性照料(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推进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开展文化助残活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六)区交通运输局: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大力推进重点帮扶村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确保重点帮扶村客运“村村通”,提升城乡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七)区住建局:牵头全区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危房常态长效治理改造,继续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实施即时救助政策,按程序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排查鉴定、建档入库、治理改造、竣工验收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

(二十八)区财政局:争取中央、省财政对我区扶贫开发资金支持,加大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财政扶贫投入与扶贫开发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保障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投入,健全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增长长效机制,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重点帮扶村的扶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扶贫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安排一定数额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协调落实帮扶举措,给予结对帮扶工作资金支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十九)区税务局:落实异地搬迁、光伏小康等扶贫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政策兑现。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区供销社: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完善农合联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加强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对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的带动作用。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一)区审计局:加强对扶贫开发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二)衢江农商行: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产业扶贫信贷投入,根据政府部门提供低收入农户清单,由区农商行提供贴息贷款。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办法,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加大政策信息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低收入农户的知晓度。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三)区工商联:深化“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支持扶贫开发,组织引导区内外广大客商通过产业投资、电商促销、教育培训、吸纳就业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并做好扶贫工作先进民营企业的宣传表彰,向全社会传递民营企业的正能量。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四)衢江供电分公司:做好全县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对重点帮扶村、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用电需求的支持。加大对“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积极配合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对光伏扶贫项目相关手续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缩短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完毕第一时间并网,并及时将购电收益汇入指定的账户中。协调落实帮扶举措,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五)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低收入农户作为参保对象,有效破解特困人群医疗费用负担重等现实难题,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压力。通过大数据比对、上门服务、统一支付等方法,将扶贫健康保险赔付款直接支付给低收入农户,让低收入农户“不用跑、零成本”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全面开展村级扶贫健康服务专员培训,根据参保农户清单每家每户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

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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