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价费管理
索引号: 330803-025/2020-33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5-07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25/2020-337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0-05-07

  •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关于核定衢州市衢江杭州育才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11:36 信息来源:衢江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衢州市衢江杭州育才中学:

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生均教育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你校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基准价核定为6000元,浮动幅度为20%。你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局备案后执行。

二、住宿收费标准:待学校学生宿舍建成投入使用后再行核定。

三、你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四、你校除上述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

五、你校应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校应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合理控制教育培养成本。

七、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0427


抄送:市发改委、教育局,区府办。

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427日印发


编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