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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3/2019-37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19-07-26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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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83/2019-3709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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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日期:

    2019-07-26

  •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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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13 14:51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  

2019年6月5日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  

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做实做细做深做优基层党建“三个三”工程,激发个体经营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个体经营户有礼经营、落实落细门前“四包”制度、常态化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争创五星级示范店等,通过基层党建力量助力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根据《衢江区文明城市党建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区委办发〔2018〕1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区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惠民、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思路,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个体经营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个体经营户有礼经营、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五星级示范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四个一”管理制度,即“一天一自查、一周一巡查、一季一学习、一年一评比”,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模式在衢江形成新常态,激发个体经营户的创文主体意识,实现商户“要我创文”转变为“我要创文”,有效释放监管部门干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精力。2019年在城区振兴中路试点并适时推行。  

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建立党员红色基因库。全面细致摸排沿街党员个体经营户情况,包括经营户总量、行业类别、经营情况等,做到一户不少、一户不漏,并登记造册,形成数据上报,建立党员红色基因库  

2.成立红雁临时党支部。召集党员经营户,组建红雁临时党支部,推选临时党支部书记、支委,打造基层“战斗堡垒”。临时党支部每季组织个体经营户党员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及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唤醒个体经营户党员的身份意识,提升党员归属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实行“1+1+N”网格联户制度。根据党员个体经营户分布情况,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合理确定一家个体经营户党员、一名市场监管干部联系若干家普通个体经营户组成一个网格,通过向普通个体经营户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明城市创建等知识,引导广大普通个体经营户有礼经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争创五星示范店。  

4.组织“红领带行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启动仪式,现场举行共产党员经营户授牌,宣布“红领带行动”全面启动,通过启动仪式最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5.亮身份设标志。在党员个体经营户门口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标识牌,在普通个体经营户门口悬挂党员(网格员)联系牌,在商户门口、街道两侧、路口节点、公交车站等地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的“红领带”党建景观点,党建景观点要融入南孔文化、针灸文化、康养文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衢江文化底蕴。  

6.互查促提升。由个体经营户党员(网格员)带队、市场监管干部和个体经营户代表参与,每周在网格单元内开展自律互查活动,将门前秩序、环境卫生、守法平安、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作为自律互查的重点,通过互查进一步促规范提升。  

7.考核评比奖励。年底对自律互查结果进行汇总,互查结果作为评比五星示范店的重要依据,对标杆示范性的五星示范店和优秀网格员适当进行物质方面的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党建统领是活的灵魂,要按照市委徐文光书记提出的党建“三个用来”要求,把党对一切工作领导贯彻于此项工作,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激发个体经营户党员活力和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市委“1433”战略体系重重落地。  

2.加强领导。成立“红领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王立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龚诗龙同志担任,民协、党总支、直属所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此项工作,确保完成既定任务、实现既定目标、达到既定效果。  

3.强化统筹。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照分工共同推进,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暨党建统领经营户自律互查模式打造成全市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样本,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衢江智慧、提供衢江经验。  


附件1.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经营户自律内容  

2.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 五星级示范店评选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商户自律承诺书  


本人承诺,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争创五星示范店,做到有礼经营。  

1.主动亮照经营;  

2.店内环境整洁有序;  

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不假冒伪劣产品;  

5.不占道经营、不倚门设摊;  

6.不乱搭建、乱堆放;  

7.不乱涂写、乱张贴;  

8.不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  

9.不放养宠物;  

10.不乱扔垃圾。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红领带行动”五星级示范店评选标准  


类 别  

标 准  

互查情况  

门前秩序示范店  


不违章搭建,乱搭乱挂  


不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门前不得放置垃圾桶、拖把  


不乱设乱立广告牌,门口不摆放灯箱广告  


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线内,不私自拉线充电  


环境卫生示范店  


货架、货柜干净卫生,无明显灰尘  


墙面干净明亮,无霉斑、蜘蛛网等  


店内及店门口无瓜皮果壳、烟蒂等垃圾,店内垃圾桶无满溢现象  


收银台干净整洁,无无关杂物及私人用品;  


厨房干净整洁,厨余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守法平安示范店  


学法懂法,有正确的法律意识  


守法经营,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积极配合,服从部门监督管理  


健康向善,不参与黄、赌、毒等  


严守底线,未发生食品安全、消防火灾等事故  


诚信经营示范店  


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明码实价,不虚抬价格  


计量精准,不缺斤少量  


质量可靠,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规范促销,无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放心消费示范店  

为顾客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前售后服务  


履行国家“三包”规定及对消费者作出的其它承诺  


提倡消费纠纷自行和解,做到纠纷解决“不出店门”  


建立健全进货、退货换记录等各类台账,做到商品质量可追溯  


畅通退换货通道,简化退换货手续,推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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