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16/2019-34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文广新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04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现公布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qj.qz.gov.cn)上下载。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是否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方面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文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府前路9号三楼;邮编:324022;电话:2298001;传真:2298011;电子邮箱:qjwgj9@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下发《关于印发<衢江区文广局2018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江文广新党组〔2018〕9号), 将信息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信息分数占全部考核分数的10%。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稿件,信息调研考核实行考核到人,局办公室人员从事文字工作人员每年每人完成信息、报告、调研任务分16分,其他人员每年每人完成信息、报告、调研任务分8分。局办公室启用“衢江文广”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总关注人数为500人左右,累计推送各类信息48条。
各职能科室尽心尽力,各科室大力协助,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阳光工程”,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1例主动公开申请,已依申请人要求按时进行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水平尚待提升,公开深度亟需挖掘。部分部门公开信息内容无针对性,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回应流于形式,影响政府的权威性。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较大改善空间,特别是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这些都影响着信息公开的效果,更制约着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是开展信息公开的机制尚不健全。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一定程度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加上人员编制不足等方面的原因,没有从源头上设置落实开展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要求理解还不够,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执法信息资源公开机制也不健全,导致公开的效果离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0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18.其它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赖光娟 审核人:吴利红 填报人:刘业 | ||
联系电话: 0570-2298001 填报日期: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