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3/2019-70871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6-04 20:45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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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工作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拟定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等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调委会纠纷调处相关业务工作。

7.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30.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3.94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7.4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3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49万元,占78.42%;项目支出301.11万元,占21.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0.2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94万元,增长29.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94万元,增长4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245.89万元,占89.2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2万元,占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39万元,占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4.41万元,占4.6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78.1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司法业务部分在省转移支付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尾款未结算。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未结案。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未验收,项目经费次年结算。

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项目转移支付,项目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医疗报销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0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医疗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8.0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3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40.6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占80.63%,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93万元,增长132.7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占19.3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型会议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9万元,主要用于区司法局一般公务执法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来区司法局检查及指导工作和兄弟县市来司法局联系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累计3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来区司法局检查及指导工作和兄弟县市来司法局联系工作等支出。接待320人次,5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衢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经费及人民调解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6.81万元,完成预算的94.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群众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二是宪法入户率提升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所欠缺;二是群众法律意识仍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二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9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乡镇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二是有效减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信访积案调解困难;二是调解员能力可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解决信访积案问题;二是有效提升调解员能力水平。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9.69万元,下降81.2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衢江区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司法业务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业务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

15、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8、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司法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本级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