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43/2020-71904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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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0〕3号)文件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实施目录化管理。在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基础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编制《衢江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 2020年衢江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doc
衢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