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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23/2020-395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司〔2020〕19号 公开日期: 2020-07-31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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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23/2020-3957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司〔2020〕19号

  • 公开日期:

    2020-07-31

  •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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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16:21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下半年,我区将进行新一轮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司〔2020〕58  号)精神,切实做好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现就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村社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责任感和使命感。

村社组织换届是全区乡镇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抓基层打基础的一场“大考”,也是基层治理体系的一场深刻变革。这次村社组织换届,正处于村社组织任期调整分界期、“一肩挑”全面实践期、行政村规模调整融合期、“三类人员”清理平复期、疫情防控常态化考验期,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积极作为,为我区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强效法治保障。

二、明确责任主体,扎实推进各项法律服务落细落地。

要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特色有效,深入人心的方式为村社组织换届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密结合法治乡村建设部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动员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力量,并结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法律顾问等,广泛开展涉及村社组织换届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家喻户晓。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讲明白“十严禁”“十不准”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纪律,讲清楚“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规定的情形和法律依据,确保各项换届选举标准、要求和纪律得到有效落实。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对换届过程中发生的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利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等作用,利用法治宣传车循环播放换届选举法治音频、视频,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换届选举系列警示教育片,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养成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的观念,增强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营造依法选举浓厚氛围。结合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工作,整合农村党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带头宣传法规政策,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为村社换届选举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法律服务机构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以窗口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发挥镇、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乡村振兴讲堂开设换届选举法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及时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和村社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换届中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法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为换届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新上任村社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配合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法制审核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村社组织换届把好法律关。要充分履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职能,配合把好基层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审核关,每半个月集中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摸,制作名册并与候选人名单核对,确保候选人符合选举条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教育和帮扶,引导全体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正确行使选举权,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利,防止被他人拉拢引诱,参与破坏选举活动;关注各类人员的动向,防止有关人员影响、干扰、干预、操纵换届选举工作。发挥法律监督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选民、候选人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对选举的各个环节进行证明和现场监督,确保选举工作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法律审查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和日常村社管理开展法律审查,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加强对“十严禁”“十不准”相关问题的排查,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四)广泛开展排查预警,为村社组织换届打造和谐环境。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在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跟进,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因选民资格、选举程序等方面引起的争议、纠纷,构建平安稳定的选举环境;同时做好教育、稳控和疏导、化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开展换届期间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村社组织换届,进一步加强村社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建立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把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素质关,着重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中选聘调解员。要规范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程序,调委会委员由村(居)委会提名,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调委会副主任、委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应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进行。

三、拉高工作标杆,确保“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取得实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把服务保障村社换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开展“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强化工作落实。局相关业务科室要注重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换届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整合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着力打造“清单式”服务保障机制。针对试点乡镇,矛盾突出、软弱后进村,要集中力量,开展“组团式”下沉服务,为全面铺开提供有益经验。

(三)加强总结宣传。专项行动至本次村社换届工作结束,各司法所要及时做好村社组织换届服务保障工作的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每月月底前向区司法局报送服务保障工作的典型案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村社组织换届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服务保障换届工作的良好氛围。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2020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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