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江区第二季度农贸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7 09:03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衢江区农贸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区市监发【2020】43号)文件规定,我局联合区创建办进行了实地考核打分,并按考核得分前9名且得分85分(含)以上的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衢江区廿里农贸市场;二等奖(3名):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衢江区大洲金宏农贸市场、衢江区上方农贸市场;三等奖(5名):衢江区沈家农贸市场、衢江区下张农贸市场、衢江区湖南镇农贸市场、衢江区全旺农贸市场、衢江区横路农贸市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科室: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科
联系电话:0570-2830152
联系地址:衢江区东迹大道370号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考核一票否决情形
(一)农贸市场在各级检查、抽查中被通报、曝光和交办等,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考核分数为0分,并取消市场举办方当月奖励资格;
(二)在文明创建国测和省测检查和暗访中被扣分的,考核分数为0分,自当月起取消所有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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