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索引号: | 330803-025/2020-69502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