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5/2020-69502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0-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时间:2020-08-05 09:19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