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3/2020-71142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0 14:53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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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与协调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职责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00.8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0.08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5.6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4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4.3万元,占收入合计1.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73万元,占80.81%;项目支出321.02万元,占1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6.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5.78万元,增长1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2.97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417.2万元,占85.4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万元,占5.97%;卫生健康(类)支出25.85万元,占1.5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6.42万元,占7.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跨年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67万元,支出决算为6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报销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医疗费用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医疗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2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7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占92.21%,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5.7万元,增长227.87%,主要原因是购置法治宣传车一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占7.7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26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完成预算的8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1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执法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25.37%。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来区司法局检查及指导工作和兄弟县市来司法局联系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累计37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来区司法局检查及指导工作和兄弟县市来司法局联系工作等支出。接待370人次,6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江区司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4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本单位未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衢江区司法局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顾问及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法律顾问补贴;二是发放公益性补贴;三是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四是提高受益群众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法律顾问工作,让更多群众获得帮助。

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7.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普法宣传活动资料、视频等制作;二是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三是省市民主法治村创建;四是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所欠缺;二是群众法律意识仍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二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95万元,下降19.8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法治宣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司法业务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业务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

17.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9.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0.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司法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本级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