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3/2020-72520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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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及区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区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监督管理区级及以上各级林业资金,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
(2)指导和推动林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林业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市气象局衢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未实行独立核算的区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区林业行政执法队、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生态公益林服务中心、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二、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393.2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4.51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18.7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37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52.4万元),占收入合计94.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46.88万元,占收入合计5.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46万元,占29.02%;项目支出3,167.96万元,占70.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78.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1.22万元,增长3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3.92万元,增长62.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38万元,占3.05%;卫生健康(类)支出25.87万元,占0.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3,474.55万元,占93.4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5.65万元,占2.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工资调整、部分省以上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能正式确定而未纳入年初预算等原因,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1万元,支出决算为6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而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而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而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将在职、退休人员的住院费和门诊费报销纳入。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7.5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决算数据中包含了部分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项目支出等因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7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拨款并入行政人员经费中。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中实行政府招投标而节约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29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省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0.23万元,支出决算为58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省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据调整而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62%。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2.7万元,下降36.36%。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52.4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0.5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占85.6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9.8万元,增长242.0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经批准更新事业单位业务用车一辆而增加车辆购置费16.31万、二是由于单位车辆行驶年限和行驶里程均超过报废标准致使单位车辆的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占14.3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21万元,增长89.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任务加大及林业建设项目增加致单位往来及项目检查验收等业务招待费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预算的7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3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一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车改后保留的4辆业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47.76%。主要用于接待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招待费的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累计54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外宾接待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等支出。接待540人次,6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242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林区道路建设、衢江区一村万树建设工程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52.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古树名木保护”“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林下经济”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古树名木保护”“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林下经济”等10个项目分别由省林业局委托“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项目资金基本拨付完毕,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均已达到。经第三方机构的评价,项目绩效总体情况优秀。
本单位未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松材线虫病等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及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含挂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松材线虫病等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3%;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完成0.6万亩;三是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严峻,枯死松树呈零星分布,范围广,清理难度大;二是由于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广、工作任务量大,存在防治资金严重不足;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总结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先进经验;二是按项目及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整理完善项目建设相关的档案及凭证;三是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
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含挂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古树保护36株;二是完成对全区古树的保险;三是森林自然景观明显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保护资金少,需要保护的古树与每年安排的资金量不相符,资金缺口大;二是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由于工程保护资金少,各村积极性不高,工程进度缓慢;三是保护技术缺乏,根据古树现状,没有技术实施针对性的保护。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实施期间,区林业部门及乡镇林业站应经常组织古树名木保护专家组深入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工程实施质量;二是建议省里加大对古树群的保护资金支出,古树群内数木众多,按照一级古树和濒死木保护立项要求,达不到使用资金的条件,建议省里放宽古树保护条件,对古树群保护予以立项。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由省林业局委托“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对“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古树名木保护”“2018年第二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林下经济”等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结果为:目标设定依据充分,项目目标明确合理,项目阶段性内容完成情况较好,项目组织管理有效,项目阶段性效益或预期效益可实现条件成熟率较高,取得了较好的绩效,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及使用基本符合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我区森林资源管护,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确保了我区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呈现出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结构持续改善、功能显著增强的良好态势。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1.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