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3/2020-7252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
发布机构: | 区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管辖二十五类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3.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4.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
5.加强林业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6.服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单位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5.7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25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中因住房公积金及工资调整增加拨款;二是项目跨年度实施上年资金结转;三是办案功能区大型修缮;四是新调入民警一名。五是公安机关执勤岗位津贴(从2016年开始)和加班补贴(2017年开始)补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6.9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1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75万元,占收入合计3.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7万元,占83.31%;项目支出74.16万元,占1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2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3万元,增长31.9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中因住房公积金及工资调整增加拨款;二是项目跨年度实施上年资金结转;三是办案功能区大型修缮;四是新调入民警一名。五是公安机关执勤岗位津贴(从2016年开始)和加班补贴(2017年开始)补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54万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中因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增加以、执勤岗位津贴(从2016年开始)和加班补贴(2017年开始)补发、新调入一名民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万元,占0.74%;卫生健康(类)支出2.39万元,占0.5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03.76万元,占97.7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02万元,占0.9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6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中因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增加以、执勤岗位津贴(从2016年开始)和加班补贴(2017年开始)补发、新调入一名民警。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99)。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228.1万元,决算为3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的拨款、新调入民警一名、公安机关执勤岗位津贴(从2016年开始)和加班补贴(2017年开始)补发。
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林业执法与监督(13)。年初预算25万元,决算为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功能区改造完工并支付。
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其他林业支出(99)。年初预算18万元,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功能区改造办案功能区改造完工并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专业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增长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占77.5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79万元,下降44.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占22.4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跨省案件2起,出差次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3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厉行节约,从严控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浙H5009警、浙H5031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20.2%。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我区办案、交流、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累计12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用餐。接待127人次,2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本单位未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性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公安维稳经费及森林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公安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33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案件鉴定30件;二是办理案件30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涉林案件依然较多;二是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犯罪情况不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涉林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森林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33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案件鉴定30件;二是办理案件30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涉林案件依然较多;二是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犯罪情况不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涉林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少4.59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执法和监督(项):指行政单位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和诉讼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办公场所建设,警用装备购置,警员业务培训,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和诉讼管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衢州市衢江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