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83/2020-70775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0 16:35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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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衢江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18、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1、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点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2、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监测机构业务工作。

2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衢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决算、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质量监督局稽查大队、衢江区检验检测中心、衢江区消保委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XX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衢州市衢江区XX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XX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352.4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14.13万元,增长43.13%。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273.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85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1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35.37万元),占收入合计93.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20.93万元,占收入合计6.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3.02万元,占82.34%;项目支出1073万元,占17.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52.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5.55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2.69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63.62万元,占85.2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52万元,占6.23%;卫生健康(类)支出78.83万元,占1.5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55.87万元,占6.9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11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9%,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项目及人员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1692.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增资部分以及公积金提标考核奖等未列入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监督管理专项(04)。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在包干公用经费中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监管执法(05)。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消费者权益保护(06)。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9)。年初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59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纳入预算。

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为19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

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年初预算为78.32万元,支出决算为7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99)。年初预算45.46万元,支出决算为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为55.37万元,支出决算为5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为28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调整部分没有纳入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年初预算为6.55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互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1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5.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创文项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35.53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文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文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万元,完成预算的68.2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30万元,占95.6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3.58万元,下降41.5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占4.3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万元,完成预算的91。59%。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1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1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户、兄弟市县局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对于不必要的接待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少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累计17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户、兄弟市县局业务交流等。接待177人次,2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质量抽检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16个项目自评结论均为好或者较好。

本单位未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质量抽检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二是确保如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能够及时赔付降低伤害;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村集体聚餐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部分聚餐为应急性活动等特点,且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营场所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扭转,致使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很高,难以确保全程监管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确保2020年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得到落实,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降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减轻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监督抽检,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监督抽检结果,提高监督抽检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二是坚持监督抽检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切实保障全区产品安全状况稳定较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依然多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任重道远,三小行业食品安全隐患仍然不少。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食品、药品安全信心依然不足,监管专业能力和科学效率短板依然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抽检工作任务落实,严把抽检质量关口,通过监督抽检工作逐步实现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目标;二是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推进诚信体系、掌握行业状况、引导监管方向,进而推动标准完善,不断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质量等安全水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0.47万元,增长157.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局合并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衢江区市场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名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本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