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衢江区林业局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衢江区林业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衢江区林业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衢江区林业局制发的公文类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区林业局依照《条例》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经授权或国家已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系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林业经济发展中的动态数据,依据有关要求进行公开的内容等。
6.其他:主要包括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衢江区林业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以及《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区林业局(办公室)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衢江区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
(三)公开形式
衢江区林业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公开,也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设在衢江区档案馆、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衢江区林业局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等查阅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责任单位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衢江区林业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衢江区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工作信息、信息公开年报6个一级类别和10个二级类别。
(六)发布机构
衢江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机构为衢江区林业局及其科站。
二、依申请公开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衢江区林业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该相关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的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衢江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衢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衢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
(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衢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衢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衢江区林业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衢江区林业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衢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和衢江区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衢江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电话:0570-3832381,传真:0570-3838078,邮编:324000,邮箱:qjqfb@quzhou.gov.cn;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
衢江区监察局,联系电话:0570-3838096,通信地址:衢江区府前路7号行政中心大楼,邮政编码:324000。
四、工作机构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
(三)负责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七)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八)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
2.指导和推动林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治理现代化。优化林业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五)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咨询电话:(0570)2831413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
收件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