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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6/2021-56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30
发布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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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86/2021-5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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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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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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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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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衢集建(91)字第715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0 15:22 信息来源:区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201179柴石娚(又名柴石囡)申请土地注销登记,土地证号:衢集建(91)字第71518号申请提交的村委会证明、个人承诺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成该土地注销登记行为错误。

鉴此,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撤销衢集建(91)字第715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行为决定书》,撤销衢集建(91)字第715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行为。

因原权利人胡高化及注销登记申请人柴石娚(又名柴石囡)均已去世,如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撤销衢集建(91)字第715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行为有异议的,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者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101号(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969471182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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