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5/2021-71030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1-12-06 15:59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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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民罚告字〔2021〕第4号

衢州市衢江信安书画院 :

经查,你单位自2013年1月登记以来,连续8年未参与年度检查,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你单位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衢江民罚告字〔2021〕第4号《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请你单位自本公告期满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机关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6号 邮政编码:  324000  

联  系  人:        樊欢       联系电话:  0570-8756558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