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54/2021-46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峡川镇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定镇综合督考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由综合督考办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按要求树立政务公开事项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明确、三落实”,保证领导、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到位”,形成全镇上下相互协作、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推动,提升服务水平。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常规性地在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政务公开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党建公园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电子屏、“古韵峡川”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和新兴媒介作用,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扩大公开覆盖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突出工作亮点。在政务公开事项与公开内容的梳理过程中,我镇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根据区里下发的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强化标准引领,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探索编制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在公开内容方面,做到积极主动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和多方位公开,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高效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20年,我镇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94条,通过“古韵峡川”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他方式公开13条,总计公开216条信息。
(二)公开内容
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应急管理计划、工作信息、重要报告等相关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通过电子屏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3.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
4.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了人事调动、财政预算决算、政务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并对国家、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进行公开公示,对发展规划安排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20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进行公开答复,未引发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我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线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多科室多职能多领域多信息,这“四多”问题切实考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因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各科室沟通不及时而导致政策文件公开不完整、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执行,抓好落实。我镇将继续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我镇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业务人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引导业务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不断完善月分析调度、季检查督导、半年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按照形势发展和工作变化,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拓展公开载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峡川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当季数量 | 年度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0 |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
18.其它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