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17/2021-71625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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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
2、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计划公共服务。
3、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务、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4、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二)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预算包括: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预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380.01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入预算38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01万元,占100%。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支出预算380.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3.82万元,占93.1%;日常公用支出26.19万元,占6.9%。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万元。
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2万元,主要是2020年当中有一人已退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380.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3)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支出费用
(4)210(类)02(款)06(项)妇幼保健机构事务324.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承担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的各类支出。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事务13.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医疗报销等费用。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事务20.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事务0.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伙食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下乡及接送危重病人转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5.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支出费用
16.210(类)02(款)06(项)妇幼保健机构事务324.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承担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的各类支出。
1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事务13.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医疗报销等费用。
1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事务20.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事务0.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