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201/2021-70099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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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衢州市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省市)、上年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445.56万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844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0.34万元,占99.35%,上级补助2万元;上年结余53.22万元,占0.65%。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8390.3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22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4万,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8.16万元,占2.24%;日常公用支出44.50万元,占0.53%;项目支出8157.68万元,占97.2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45.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6244.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 2145.92 万元,上级补助2万元,上年结转53.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22万元,国防教育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4万,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
(五)关于退役军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90.3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183.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22万元,占2.48%;国防教育30万,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860.26万元,占,93.67%;卫生健康支出(类)248.9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 348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及现役军人军属体检。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65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60万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3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49.19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安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4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2.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42.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项(项) 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项。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国防教育(项)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建设30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保险省级补助资金135.8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企业军转干部补助费20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费2万。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中央财政军转干部行政事业费92.18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指出(项)优抚安置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53.23万元。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99万元,增长18.18%,主要是单位新人员调入。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45.5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主要用于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