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8/2021-73243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3-25 15:33 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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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统计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有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为促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市统计局和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2020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围绕“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积极作为、注重实效,持续抓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完善、加强监管,扎实推进统计法规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选优配强、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法治队伍素质”等五方面重点,对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依法治统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的法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目标任务列入局岗位争先考评办法,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一是统计调查监测任务圆满完成。认真组织广大基层统计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区工业、农业、投资、建筑业、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等等三十多个专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完成统计调查和城乡居民收入、畜禽、粮食、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统计调查监测,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正确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信息。二是统计服务及时精准高效。充分利用、发挥好统计数据资源优势,聚焦GDP、26县发展实绩、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绿色发展、投资四个结构、“两项收入”等指标,加强对比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助力衢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撰写提供《我区一季度总体经济受疫情影响将呈回落态势》、《衢江区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当前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目标计划安排建议》、《上半年经济指标预测》、《关注收入差距,共建和谐衢江》等统计分析报告40多篇;三是人口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自3月份区政府启动第七次人口普查以来,牵头组建区、乡、村三级普查机构299个;落实2020年区级普查经费和普查专职业务工作人员7名;划分普查区278个,普查小区1709个,选聘普查“两员”1700多人、并完成普查宣传动员、区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建筑物绘制、标识、普查业务培训、制订指导普查工作的系列文件等工作,夯实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基础。全力以赴推进全区近20万户人口的入户摸底、入户普查登记、入户事后质量抽查、行业编码等工作,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聚焦源头,着力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深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区乡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对住户、工业、劳动工资、投资、服务业等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共收到21个乡镇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未发现违规干预统计问题,未发现统计数据失实问题。全年累计核查120多家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企业的数据,督促部分企业整改统计台账资料不健全以及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造成的数据差错等问题34个;核查25家生猪养殖场监测数据,核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户47户、低收入农户12户,未发现数据质量问题。配合省、市统计局核查投资项目18个,及时督促整改轻微问题。通过组织开展质量自查、执法检查、核查,促进基层统计员、报表填报人员的责任意识;完善统计台账登记,保障数据生产全过程操作有痕、过程可溯、结果可查。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全局共组织执法检查单位3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警告并罚款2100元1家,其中:21家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4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涉外有关内容检查4家。配合省统计局对21家规上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其中:省统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家。优化执法方式,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推广掌上执法,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

(四)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2020年度,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6起。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聘请法律顾问1名,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决策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五)积极作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加大面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着力打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一是抓关键,顺势推进面向领导干部普法。紧紧抓住省、市推进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有利契机,全年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向领导干部宣传统计法 4次;面向区、乡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发放《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118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选编》35册。二是抓重点,加强统计人员学法用法。结合统计业务培训,面向全区400多名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重点条款、重点内容、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及“26个不得”6次;以执法检查、现场核查为载体,采取“点对点”、“面对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的方式,向被检查单位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近600册。按规定完成2020年度全体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抓覆盖,加大面对社会公众普法宣传。通过衢江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开放日”活动、网络直播及电子屏播放、挂横幅、发放致住户一封信、宣传册等方式,线上线下,多形式持续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工作。全年通过衢江统计微信公众号编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知识3期;在衢江东方广场持续播放人口普查和普法宣传视频;编写发放《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知识宣传册3万份;发放致人口普查对象一封信15余万份;微信植入宣传20余万条;区、乡悬挂横幅300多条;张贴宣传海报1万多张。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检查业务水平仍需提高。2020年,我局仅有具备执法资格人员4名,且均为兼职人员,大部分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次数较少,执法业务不够熟悉,实践查案实案能力不强。

(二)统计普法宣传效果仍需提升。随着统计工作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的统计意识逐年提升,但受统计违法成本较低,统计普法宣传引导教育不够到位、部分企业统计员频繁更换等原因,仍存在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体户的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对统计数据的上报不认真、不严谨,对指标理解不透彻,数据填报不准确等现象,一定程度影响全区统计数据质量。

(三)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重点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薄弱,源头数据质量管理手段单一、管理不到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特别是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规范方面存在一定短板。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0年度,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衢江、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保障工作。一年来,局党政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把关研究制定《2020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年度重要法治工作任务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抓督促落实;不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衢江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牵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 次,其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3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1次;带头自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选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统计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自觉在实践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和指导工作。

(三)主动推广,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聚焦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有关领导批示和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向区领导汇报国家和省、市统计局有关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要求,并根据区领导指示,2020年3月,在区委常委会宣讲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有关内容;2020年7月,在区政府召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会议上,向与会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传达学习省、市领导关于防范统计造假的批示精神。邀请衢州调查队为乡镇(办事处)及有关村级统计员讲解统计法有关知识1次;亲自参加“9.20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人口普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9月发动统计人员、普查员参加全国统计法、人口普查知识竞赛1次等。

(四)强化监督,扎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统计监督检查。一年来,认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统计业务人员以“双随机”抽查的形式,组织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涉嫌统计违法的单位,要做到认真核实、准确定性、依法查处;同时强调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切实提升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扎实统计数据基础;二是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推动政务依法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及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情况;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统计权力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和统计分析、数据信息,切实做到统计政务和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一年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统计信息、分析、文件等130条。

四、2021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落实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全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统计局的要求,认真研究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严格源头数据质量管控。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治统管统,持续推进统计宣传工作,切实扛起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守住统计工作底线。严格统计报表数据审核、比对和分析评估,加大异常数据的查询力度,从源头上盯紧和保障数据质量。全覆盖开展企业(项目)走访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排查和防范统计造假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统计违法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台账,不断夯实统计基础。

(三)严格履行数据监管职责。继续大力开展有关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巩固和扩大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成效。分解年度执法检查目标任务,融合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得到严格查处,争力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规范统计执法工作。

(四)大力营造良好依法统计氛围。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培训、统计执法、走访调研、普法宣传日、人口普查等时机节点,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谐依法统计工作环境。

(五)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要从数据抽查、实地检查、文本制作、案卷归档等多方面着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全力打造一直业务够强、本领过硬、担当作为的统计执法队伍。一是要提升专业人员与执法人员的配合度,形成执法检查工作合力;二是要通过参加省、市培训班、以老带新、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法律、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要进一步注重实操,加强执法人员办案实践锻炼,注重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执法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双随机操作流程的学习,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推广掌上执法。

(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把好数据采集的源头关。


衢州市衢江区统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