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43/2021-72096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3-31 16:51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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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的工作部署,按照“法治衢江”、“法治交通”建设的新要求,积极做好“最多跑一次”、信用交通、普法等工作,突出重点,依法治交,为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构建和谐交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法治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方案2020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科室,做到任务到室,责任到人。

(二)贯彻执行“三项制度”。按照省、市“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与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年报制度,按要求公开、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二是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绘制审核流程图,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依托处罚系统,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案卷整体质量。

(三)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制度,对2020年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项目都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理性。同时,我局聘请2名律师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

(一)完成“跑一次”清单再次梳理。对照八统一要求,梳理、调整群众和企业到我局办事的事项。目前,新调整的包括工程建设类、综合执法类、行业管理类许可10个主项权力事项(14个分项),涉及路政大队、建设管理科科室。积极完成“互联网+监管工作,95项权力事项11项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领,认领率、覆盖率均达100%

(二)全面完善落实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根据市、区要求,对办事指南进行自查整改,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网上和交通窗口进行完善并公示,同时在局大厅将行政许可的事项、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也广泛地进行公开,顺利通过国家、省、市、区政府的抽检

(三)积极推动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区政府、区营商办要求,多次梳理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清单,及时报送部门间办事事项目录,梳理多部门联办和本部门科室(单位)联办“一件事情”,及时报送并对外公布部门间办事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现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积极推进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工作。根据市局及区政府要求,出台《衢江区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明确了全区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阶段、保障措施以及各大交通公共场所服务专项提升方案。按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多次赴有关交通公共场所检查服务质量提升情况。截至目前,高速公路服务区(衢江服务区)、内河水上服务区(衢州服务区)、公交站点(农村港湾式停靠站1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3个)服务提升工作均已完成。

三、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主要开展了“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着重加大了公路治超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了交通干部职工以法治思维谋事干事能力。

(一)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路政大队组织开展“526”路政宣传进乡镇活动,联合高家、杜泽、廿里等乡镇街道进行路政等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本次活动共出动人员20人次,宣传车辆5辆,横幅20条,展板6块,利用电子屏幕发布宣传标语10次,发放宣传册500册。

(二)结合“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对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和区内交通企业通过开展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的形式,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法律规范。上半年已召开安全生产例会2次。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分别赴顺平矿业、药王山等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次,出动人员12人次,宣传车辆4辆,横幅8条,展板8块,利用电子屏幕发布宣传标语12次,发放宣传册400余册。

(三)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组织人员在汽车客运东站、美丽东城小区、机关办公区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疫情防控法、传染病防治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80余册,发放“新型病毒”防控法律常识宣传单200余张。

(四)深入开展“四边三化”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路,全面整治公路路域环境。重点开展了东迹大道、315省道和宾港北路3条线路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对沿线的景观节点进行了景观提升,共清理各类堆积物 1104 m2,拆除非公路标牌 110块,查处跑、冒、滴、漏污染路面案件 11起,清理广告横幅51 条。同时协助公路沿线乡镇做好公路两侧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脏乱差清理、马路市场治理等工作。

(五)持续抓好超限运输的治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以塔太线、S305为重点路段联合开展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在塔太线太真段设立治超检查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联合执法,要求车辆平栏板、盖篷布、总重控制在55吨以下运输,且在22时至次日6时停止运输。同时,促进企业自查工作,太真乡辖区内两个矿山企业及所有驾驶员作出了书面承诺。二是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联合上方镇,在305省道上方路段设立检查点,开展了24小时联合执法,对超栏板车辆一律要求恢复至行驶证规范高度。区路政大队采用蹲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超限运输的路面查处工作,2020年截止11月1日,全区两个治超点共检查车辆1120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81辆,责令93辆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卸载非法超载货物20764.52吨,罚款214300元,扣分1519分

四、积极推进“信用交通”

围绕“信用浙江”、“信用衢州”和“信用交通”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积极推进我区交通系统领域信用监管、信用承诺等重点工作。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共收到涉路行政许可申请件10件,没有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举行听证的情形,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案件。在执法用语、行为方面,执法人员时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

(二)部门联动治理超限超载一是严监管确保不遗漏。组织公安、国土、安监、环保等单位人员,督促矿山、物流等重点企业安装监控设备,引导其对非法改装车辆主动进行整改。二是由货运源头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落实制度有记载,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三是出台源头治理规定。明确在专项行动中,交警、路政部门路面执法查获超限超载车辆后,执法单位必须查清车辆装载源头和车辆改装源头情况,并在执法文书中载明。由区治超办抄告运管、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相关部门依职能对源头企业进行处罚。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与交通岗位信用监管。2020年,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衢江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签订《江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承诺书12份,要求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要求交通系统工作人员签订《个人岗位职责信用承诺书》28份。

(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和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交通法规以及“信用衢江”“信用交通”相关知识送到了村民手中坚持“宣传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宣传促进管理,为“信用交通”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路政执法领域,在公路治超、路域环境整治等方面,缺少有效地公路执法措施,导致公路有“强建设,弱执法”的趋势,公路法治环境未能极大地促进当前公路项目建设高潮。突出表现在治超领域,治超力量单薄,手段缺乏,场地受限。一是治超组织机构弱。“联合治超”,多部门联合,共同整治超限运输已是共识。但在实践当中,往往是合力不够,经常出现公路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无法将治超工作从“源头抓起”。二是路政治超人员严重不足。目前,衢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在编在岗路政执法人员为12人,开展专项治超,就难以兼顾日常管理工作。三是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等有关运输车辆、企业的证件管理部门分别为交警、运管部门。公路部门虽是超限运输的管理部门之一,但对超限运输管理对象明显缺乏制约措施。仅仅依靠处罚手段(自由裁量权有标准,处罚额度相对较高),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四是按治超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定,须先卸货后处理。由于我区无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实际查处超限超载过程中卸货、复磅带来较大难度。目前采用的方式是过磅后对超限超载车辆暂扣交警施救中心,但暂扣点并不具备卸货条件(场地小),当事人自行卸货需重新驶出暂扣地点卸货,并进行复磅,然后返回扣车点接受处罚,期间的护送与运输安全难以保障,同时大大降低整治工作的效率。

(二)依法治路的主动宣传不够。在大力推进路域环境整治的同时,主动宣传力度不够,亮点题材挖掘方面还需加强梳理总结。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的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全局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包括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基层执法站所信息公开制度、执法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按要求抓好“无差别受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涉企、“四减”项目的梳理积极配合市区交通体制机制改革。配合做好市、区管理体制机制和分级管理问题课题调研,梳理区交通运管、港航方面存在的管理短板问题,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以适应区综合交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应用。积极推广应用非现场执法技术手段,加快重点公路重点路段非现场执法建设步伐,提高重点区域非现场执法装置覆盖率,实现行政执法“机器换人”。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建设与管理,打造“互联网+交通执法”。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发展环境。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等各类主流媒体,同时注重建立完善“衢江交通”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依法治交”“依法治路”行业先进典型和具体案例,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