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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35/2021-71062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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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工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内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民政工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实行中层干部会前讲法制度,做到每月学法有重点。二是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局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突出学习方式。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个人自学、专家讲座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学习。四是突出专业培训。今年,先后自办和与有关部门联办低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区、水库移民、殡葬等方面的培训班共10余期,并先后安排殡葬、救助、婚姻等方面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组织参与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公务员学法三年轮训,积极组织单位公务员、事业人员参加2020年学法用法知识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并扎实做好干部职工自学教育。
2、狠抓宣传。紧抓困难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政策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生态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窗口,印制救助政策应知应会手册3000份,低保、低边、特困明白卡共80000份,发放到每个乡镇(街道)、村,让困难群众切实了解和掌握民政政策,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民政事项和办事指南,并对群众关心的申请材料及办事流程等进行面对面的解答,增强了群众对民政工作和办事程序的了解,提高了行政效能。每年4月,利用宣传车对全区各村进行殡葬改革巡回宣传,并在主要道路口悬挂殡改宣传横幅。为提高村民民主程度,开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及其他城乡居民关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今年以来,出台了殡葬、社团、地名、基政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民政行政行为,为民政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提升能力。为提高民政法治建设能力,我局专门设立了法制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连续10年聘请了公职律师为民政专职法律顾问,所有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都有法律顾问参与解决,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重要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征求意见等机制。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2、开展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我局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多房有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制定民政系统随机抽查办法和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每季度开展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覆盖率达到100%。积极配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检年审,对下属社会团体较多的单位,主动上门集中办理年检手续。注重事前审查和审批后的监管,有效避免了申请人从事违法乱纪等行为。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相关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内容等有关信息,今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起。二是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2020年共接待群众来访人200多次,收到来信13份,网上信访来件62件,信访按期办结率100%。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
(二)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更新和维护215家社会组织“双随机”数据库,对15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走访。完成170余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参检率约80%。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动员社会组织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其中7家社会组织和9名社会组织成员优秀代表受到市民政局通报表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发展。
(三)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殡葬设施建设,编制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布局规划,提前谋划起草《衢江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布局规划》及《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了全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规划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起草并发布了全省首个节地生态殡葬市级地方标准《乡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园建设规范》(DB 3308/T 073—2020),同时衢江区横路办事处申报节地生态墓园市级标准化试点。
(四)其它各项工作依法推进。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作双随机执法工作流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掌上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了31家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的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对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区编办要求,配合软件公司完成2个部门间跑一次事项的线上测试工作。按照区营商办要求,完成全局94个事项“五零”审批表格的报送,梳理民政下放乡镇9个事项的办事清单、文件依据等内容,多次召开“信用+智慧地名”方案研讨会,确定以“方便群众、商家信用评价运用、政府管理”为切入口,构建“智慧地名+政务服务+信用评价+基层治理”为一体的智慧门牌新模式。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救灾款物、低保资金、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有效杜绝了违规拨款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特别是低保、水库移民等群体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解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苗头和重点对象做好监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对准备集体上访、闹事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教育、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存在问题
1、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2、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
3、民政工作量很大,人手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
2、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3、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
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