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5/2021-71029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衢江民罚字〔2021〕第1号
时间:2021-04-02 14:42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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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民罚决字〔2021〕第 1号

违法行为人: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幼儿园

住所: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青塘村

现已查明,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幼儿园未参加2017年度至2019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存在连续三年不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违法事实,并在三年中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以上事实有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衢江区教育局出具的《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幼儿园年检初审情况的复函》,对登记住所现场检查笔录、方位图、证据照片,园长、教师、委托代理人等人的调查笔录、视频,违法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收据、证明等证据证实。

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幼儿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撤销登记并处3658.45(叁仟陆佰伍拾捌元肆角伍分)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决定书内指定银行及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樊欢

联系电话:0570-3838738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6号2楼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