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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良明赌博案
发布日期:2021-05-11 14:52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4月21日9时许,樟潭派出所民警在办理衢江区0206开设赌场案时发现有人通过“大闹天宫3加强版”捕鱼赌博机进行赌博。经查,黄良明自2021年1月3日至2月5日期间内,多次到衢江区樟潭街道某棋牌室,利用黄某摆设的一台“大闹天宫3加强版”捕鱼赌博机进行赌博游戏,每次充值100元至200元不等,共支付9200元左右用于捕鱼机充值上分,退分退了7000元左右,累计输2200元左右。经鉴定,被查获的该台“大闹天宫3加强版”捕鱼赌博机具有以小博大赌博功能。黄良明的行为构成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黄良明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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