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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雪英赌博案
发布日期:2021-05-11 14:59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傅雪英在衢江区某足浴店、振兴中路三巷棋牌室等地与徐某某等人使用扑克牌以“小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参与五至六次。每局小九押注大小在50至100元人民币不等,单局输赢最少不少于50元,单场输赢自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傅雪英共计输约3000元人民币。傅雪英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傅雪英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送衢州市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日)

        处罚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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