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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雪良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发布日期:2021-05-11 15:02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16日20时20分许,郑雪良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车牌号为赣E4***2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320国道424KM+900M衢江区高家镇安仁卫生院门口路段变更车道时与祝照宇驾驶的浙H6***8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祝照宇受轻微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郑雪良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送衢州市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0日。

       处罚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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