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03/2021-68592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5-31 16:37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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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政办发〔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衢江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区水利局

20211-20216

20214月前明确规划基本思路并完成规划初稿编制。

20215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20216月提交区政府集体决策。

2

衢江区水域保护规划

区水利局

20211-20216

20214月前明确规划基本思路并完成规划初稿编制。

20215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20216月提交区政府集体决策。

3

衢江区服务业十四五规划

区经信局

20212-20214

202010月协助编制单位开展调研和组织座谈会。

202012月完成初稿。

20213月更新数据并进行修改。

20214月底征求意见并完成终稿、合法性审查

20216月提交区政府集体决策。

4

衢江区十四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

区经信局

20208-20216

20209月前明确规划基本思路并开展调查研。

202010-11月编制规划初稿明确规划总体思路、重点内容。

20214月上旬提交合法性审查、区政府集体决策、完成规划定稿。

5

潘家垅29户农户危房治危解危

东港街道

20214-202210

20214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做好农户的政策宣传工作,固定危房的现状影像和房屋装修价值;及时拆除已经移交的腾空房屋,平整场地。

20215月开始,分三个阶段:

(一)房屋拆除(20215—6月)

做好农户的政策宣传工作,固定危房的现状影像和房屋装修价值;及时拆除已经移交的腾空房屋,平整场地。

(二)拆后重建(20217—2022 10月)

根据确定的安置原则统一代建房屋和公建配套。

(三)办证移交(2022 11—12月)

按一户一档的要求,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移交农户。

6

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衢江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

区资源规划局局

20214-20216

2021415日前,进行前期调研并拟定初稿报区府办立项。

2021430日前,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

2021515日前提请区政府集体审议决定。

202161日前公开发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