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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1-5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29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2021-508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1-06-29

  •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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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衢州市区城市绿地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29 14:12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根据《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与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7)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我市城市绿地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绿地事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城市绿地的易地绿化建设和临时占用绿地要遵循稳步提升、区域平衡、就近补建、等值补偿的原则。

二、操作流程

(一)易地绿化建设

各区块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发展需要,在所辖城市规划区内划定一定面积的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制定易地绿化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落实建设资金,对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实施建设并做好后期管养。

1.绿地率规划指标低于国家、省相关城市绿地建设标准的土地出让(划拨)项目

各区块在土地出让(划拨)前测算该地块应易地绿化的用地面积,在办理项目规划工程许可证前明确易地绿化建设的具体位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将该项目易地绿化面积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计入已建城市绿线。

2.新设管线、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需占用或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其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提出占用或改变申请,提交建设方案;各区块按照“不占用、少占用”的原则,对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实无法避让的,经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予以占用或改变使用性质。所占用或改变使用性质的城市绿地由所属区块负责在占用或改变建设项目完工1年内完成易地绿化建设。各区块每年1月底前统计上年度审批的易地绿化面积,将已完成易地绿化建设的面积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计入已建城市绿线。

(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

因城市建设等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临时占用手续,限期恢复原状,期满后移交养护管理单位。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恢复原状的效果应获得被占用单位认可,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具体实施主体可协商确定。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公式为: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元/平方米·日)=(相关部门公布的同期同区位商业用地评估价格÷40÷365)×2.0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会和各级住建(园林)、资规、财政部门按照职能所辖范围,在保障各区块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城市园林绿化指标逐年提升的前提下,做好城市绿地易地绿化建设管养工作,严格落实临时占用审批及补偿

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审批及补偿工作;负责市区建成易地绿化面积的核算和统计;负责占用或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项目实行易地绿化面积的测算和落实;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的收缴;负责政府交办的易地绿化项目建设。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商业用地价格的评估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的公布。

资规部门负责落实所辖范围内易地绿化专项用地;负责绿地率规划指标低于国家、省相关城市绿地建设标准的土地出让(划拨)项目实行易地绿化面积的测算和落实;市资规部门配合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和公布

财政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易地绿化建设项目费用的保障;市财政局配合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和公布。

(二)规范建设

易地绿化建设与城市其他绿地建设同等重要,各区块要按照相关绿地建设标准,明确绿地植被生物多样性竖向设计、乔木种植比例以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方面的设置要求,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建设中严格把关。

(三)考核评估

城市绿地易地绿化工作要纳入城管委对各区块的年度考核。各区块要强化城市绿地的监管,每年6月底前对上一年城市绿化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更新城市绿线成果,调整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存量,12月底前公布下一年度的易地绿化实施计划

四、其他事项

1.智造新城和智慧新城范围内的临时占用审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由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两新城管委会落实。

2.易地绿化原则上在同区域内解决,区域内易地绿化专项用地不足的,可按照就近原则,与相邻区块协商解决。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1. 2021年市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

2. 土地出让(划拨)项目易地绿化审批表

3. 占用、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审批表

3.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

(易地绿化操作新旧流程对比另附)


附件1

2021年市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

 

区块

商业用地评估价格

(元/平方米)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日)

柯城区

5901

0.81

衢江区

2163

0.30

智造新城

4185

0.58

智慧新城

4490

0.62

 

 

 


附件2

土地出让/划拨项目易地绿化审批表

出让/划拨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用地性质


绿地率规划指标


应易地绿化面积

(平方米)


易地绿化位置


指标不达标原因:

 

 

                                            

县级以上城市规划部门(机构)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该表一式三份,区块留存一份、市资规、住建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3

占用、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审批表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占用/改变面积

(平方米)


占用/改变位置


占用/改变绿地归属区块


占用/改变绿地性质及分类


申请原因: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城市规划部门(机构)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该表一式三份,区块留存一份、市资规、住建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4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占 用 面 积


占用绿地位置


占用绿地归属


绿地性质及分类


占 用 期 限


批准占用期限


绿地恢复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原因: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意见: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该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区块审批机构各留存一份


易地绿化操作新旧流程对比

 

一、绿地率规划指标低于国家、省相关城市绿地建设标准的土地出让(划拨)项目

举例:智慧新城2021年3月出让土地一宗,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控制性规划绿地率指标25%,规划建设附属绿地2500平方米。按照国家、省相关绿地标准,绿地率指标应为30%,附属绿地面积应为3000平方米,应易地绿化500平方米。该项目3月确定买受方,9月完成项目方案论证,报政府部门绿地率审核,办理项目许可证后开工,2023年5月竣工验收。

旧流程:

程序

责任主体

确定出让土地控制性规划绿地率指标

土地建设管理要求中明确绿地率不足标准部分由买受方按规定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市住建局

土地出让,买受方确定


买受方完成项目方案,申请绿地率审核

市园林中心

核实项目方案绿地率为26.5%,达到控规要求指标,应易地绿化面积为350平方米,测算应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金额,开具缴费单据,买受方按规定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市园林中心

办理项目规划工程许可证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项目竣工,买受人申请验收,测算实际绿地率为26%,达到控规要求指标,绿化部分验收予以通过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市园林中心

验收通过当年,将该项目实际绿化面积纳入城市新增绿地,报市园林中心计入已建城市绿线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新流程:

时序

程序

责任主体

时序

程序

责任主体

2021年

3月

划定易地绿化专项用地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2021年

3月

确定出让土地控制性规划绿地率指标,测算应易地绿化面积500平方米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12月

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实施计划,明确由管委会建管部实施

智慧新城管委会

土地出让,买受方确定


2022年

3月

落实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资金

智慧新城管委会财政金融部

9月

买受方完成项目方案,申请绿地率审核

市园林中心

确定该地块易地绿化对应位置。填写土地出让(划拨)项目易地绿化审批表,报市资规部门和市住建部门备案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核实项目方案绿地率为26.5%,达到控规要求指标,应易地绿化面积为350平方米,登记易地绿化对应位置。无误后,通过买受方项目方案。

市园林中心

4月

启动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实施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办理项目规划工程许可证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2023年

5月

项目竣工,买受人申请验收,测算实际绿地率为26%,确定最终易地绿化面积为400平方米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2023年

4月

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2024年

1月

统计上年度城市绿地新增情况,将易地绿化面积计入智慧新城已建城市绿线,并报市园林中心汇总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2024年

1月

将该项目400平方米易地绿化面积纳入城市新增绿地,报市园林中心计入已建城市绿线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6月

评估2023年城市绿化的建设情况进行,更新城市绿线成果

智慧新城管委会建管部





调整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存量

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





 

 

二、因新设管线、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需占用或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其他建设项目

举例:电力公司2022年3月向衢江区申请,在金山公园新设1个配电箱,需占用公园绿地2平方米,建设工期一个月。

旧流程:

程序

责任主体

向衢江区提交占用申请和建设方案

电力公司

审核占用建设方案(若审核认为可以优化方案,避让绿地,则退回申请)

区住建局、资规局

若审核认为的确无法避让绿地,报同级政府审批

区人民政府

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测算应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金额,开具缴费单据,申请企业按规定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后,实施建设

区住建局

待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后,实地核实占用绿地面积(若大于申请面积,申请企业重新申请占用)

区住建局

新流程:

时序

程序

责任主体

时序

程序

责任主体

2021年

3月

划定易地绿化专项用地

区资规局

2022年

3月

向衢江区提交占用申请和建设方案

电力公司

12月

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实施计划,明确由区住建局实施。

区人民政府

审核占用建设方案(若审核认为可以优化方案,避让绿地,则退回申请)

住建局、资规局

2022年

3月

落实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资金

区财政局

若审核认为的确无法避让绿地,报同级政府审批

区人民政府

经同级政府同意,确定易地绿化对应位置和面积后,通知申请企业可以实施建设

区住建局

5月

待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后,实地核实占用绿地面积(若大于申请面积,电力公司应重新申请占用)

区住建局

4月

启动绿化专项用地建设项目实施

区住建局

12月

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

区住建局

2023年

1月

统计上年度城市绿地新增情况,将易地绿化面积计入智慧新城已建城市绿线,并报市园林中心汇总

区住建局

2023年

1月

汇总2022年度审批的易地绿化面积,将该项目的易地绿化面积,按照已完成易地绿化建设的面积,报市园林中心计入已建城市绿线。

区住建局

6月

评估2022年城市绿化的建设情况进行,更新城市绿线成果

区住建局





调整易地绿化专项用地存量

区资规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计算新旧对比

举例:某房开企业计划在火车站片区施工,因开通施工便道,向市园林中心申请临时占用衢化西路路侧绿地,占用面积20平方米,计划占用时限10个月。

 

旧版计算方式:

火车站片区临时占用补偿费标准为:0.4元/平方米    

临时占用补偿费=20平方米×0.4元/平方米×300日=2400元

 

新版计算方式:

柯城区临时占用补偿费标准为:0.81元/平方米

临时占用补偿费= 20平方米×0.81元/平方米×300日=4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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