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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撤销监事登记决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3 17:22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衢州市衢江区智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9UK8C66 ):

你公司采取欺诈手段、故意提交虚假材料,利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证,未经他人同意,把他人登记为公司监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六十五条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本局作出衢江市监撤监登字[2021]3号《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监事登记决定书》,决定撤销你公司的监事登记。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监事登记决定书》(衢江市监撤监登字[2021]3号),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该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在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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