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6 09:23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黎小珍: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我局婚姻登记处于2013年04月07日办理的你与魏志明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证号为J330803-2013-001186)。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衢江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衢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衢江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衢江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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