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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03/2013-34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13〕110号 公开日期: 2013-11-14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03/2013-340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13〕110号

  • 公开日期:

    2013-11-14

  •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衢江区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15:55 信息来源:衢江区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质量,增强项目布局的合理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加快项目推进工作,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和产业化水平,经区政府研究, 就进一步完善衢江区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通知如下:

一、决策范围

在衢江区范围内新落地,种养业固定资产投资 300 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综合体固定资产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包括:

设施农业:1、种植业。重点发展钢架大棚、新型覆盖材料;

鼓励发展连栋大棚、智能温室;积极推广喷滴灌、工厂化育苗、机械化作业,以及采后商品化分级、储藏保鲜等配套设施装备。2、养殖业。重点发展水产养殖、特种养殖、生猪移栏上山项目。水产养殖重点发展工厂化、温室养殖等。

对外农业:主要引进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资金,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规模大、示范作用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

新兴产业: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提高农产品数量质量的新兴高科技项目、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项目等。

农业综合体:以农业为主导,融合旅游、创意、会展、博览、文化等三个以上相关产业,形成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产业结合体的大型项目。

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消耗本区农产品原料的加工企业, 包括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等加工企业。

休闲观光农业:利用本地农业生产景观发展休闲观光业。

二、决策机构

成立区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采用“12+X” 运行机制, 即“12”为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发改局、规划局、工商局、协作办(招商局)、住建局、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畜牧兽医局等 12 家单位,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成员单位。“X”为区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 根据需要参加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决策咨询。

三、决策要求

(一)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区农业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项目登记、会议准备、纪要撰写等,对农业类项目进行初评,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划,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是否可行。做好农业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区林业局:负责对林业类项目进行初评,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划,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是否可行。做好林业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区水利局:负责对水利类项目进行初评,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划,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是否可行。做好水利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区国土局:负责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办理设施农用地,对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指导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生态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要求,协助业主做好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审查项目产业导向和布局,负责指导项目主体的立项报批等工作。

区规划局:负责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设施农用地是否影响规划实施,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项目选址问题,做好项目建设有关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审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是否规范、符合准入要求。申请人参加项目决策前须先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并明确经营范围。

区协作办(招商局):负责对引进农业项目的登记备案和引进者的认定。

区住建局:负责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服务和协调。

农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查落户在开发区内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标准,是否符合产业空间布局,协助做好土地流转等服务。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畜牧产业导向和产业布局。

区经信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录和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区安监局:负责项目的安全审查,并对项目建设“三同时” 进行监督指导,对未经安评的项目不予试生产和生产经营。

区质监局:负责审查食品、特种设备以及审批前置等项目是否符合准入要求,对食品、特种设备进行跟踪检查。

区消防大队: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杜绝“三合一”现象,并对项目建设“三同时”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项目不予试生产和生产经营。

(二)强化服务。通过决策咨询制度,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一系列审批和程序问题,避免部门之间互为前置、缺乏衔接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协调解决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配套服务问题,通过决策咨询会议方式落实重大项目服务协调机制。

四、决策程序

(一)项目登记受理。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会议原则上每二个月召开 1 次,必要时可“一事一议”。投资业主和项目引进单位须在项目决策咨询会议召开 10 个工作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项目决策咨询提交材料:

1.衢江区招商引资项目登记流程表;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简介(主要内容:项目概况、投资额度、用地安排及面积、建筑面积、主要设备、工艺流程、投资进度、效益分析等);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复印件);

4.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或意向书);

5.当地国土所出具的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地类证明;

6.投资主体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预审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受理项目进行登记和预审,然后分产业进行初评。农业类项目由区农业局负责初评;林业类项目由区林业局负责初评;水利类项目由水利局负责初评。通过初评的项目由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审议。对一些专业技术性强、环境影响大、建设体量大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有关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踏勘论证。

(三)综合评估审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项目决策咨询联席会议,对经过初评和专家小组论证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审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对项目的产业政策、落地选址、环境保护、供地方案、基础配套、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评审,会议根据参加单位的意见,经讨论协调,形成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涉及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的项目纪要上要明确投资强度。

(四)项目签约和审批手续办理。各投资主体根据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进行项目签约,并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五、相关规定

对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期开竣工。项目在规定时间竣工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设施农用地的监督管理按衢江区政办发〔2013〕20 号文件执行。

本制度由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关于建立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衢江区政办发〔2008〕76号)同时废止。


衢江区政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衢江区农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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