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23/2021-71108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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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四、名词解释..................................................................................................................(1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与协调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职责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39万元,支出总计2,0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338.18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经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0.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1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1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93万元,占80.76%;项目支出386.99万元,占19.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28.32万元,支出总计2,028.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352.30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7%,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经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2.31万元,增长21.24%。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经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770.17万元,占88.0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6万元,占3.85%;卫生健康(类)支出27.78万元,占1.3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5.57万元,占6.7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3%,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经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压缩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压缩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矫正中心改造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自然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自然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自然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7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万元,完成预算的73.0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占94.71%,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3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原警车使用年限到期,更换新执法用车产生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占5.29%,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52万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完成预算的8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4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旧警车更换。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6.91万元,完成预算的3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警车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本局执法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46.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团组,累计15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等支出,接待16团组,15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4.91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大型会议等相关活动支出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107.85万元,增长6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型会议等相关活动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司法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法治宣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江区司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38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江区司法局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普法经费及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法治阵地维修维护;二是举办普法宣传百余次;三是法治宣传用品购置;四是拨付民主法治村建设经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所欠缺;二是群众法律意识仍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二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普法经费 | ||||||||||
主管部门 | 衢江区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衢江区司法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多平台、多举措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衢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 较好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法治宣传经费补助 | 21个乡镇 | 37个村(社区) | 20 | 20 |
| ||||
数量指标 | 法治阵地维修维护 | 质量达标 | 完成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举办普法活动 | 百余次 | >100次 | 20 | 20 | ||||||
数量指标 | 法治宣传用品 | 民法典书宣传折页1万册、换届选举宣传折页2万册、宪法折页1万册、视频2部等 | 完成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 有所成效 | 有所成效 | 20 | 19 | |||||
总分 | 100 | 99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84万元,执行数为3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法律顾问补贴;二是发放公益性补贴;三是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四是提高受益群众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律师平时业务繁忙,有时无法及时与困难群众进行沟通,走访率未能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律师与村、街道之间的联系。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律顾问 | ||||||||||
主管部门 | 衢江区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衢江区司法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1200 | 338400 | 3384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61200 | 338400 | 3384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法律顾问2020年补贴,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各类纠纷调处,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等方面取得实效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法律顾问补贴 | 27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 全部完成 | 40 | 40 | 部分律师平时业务繁忙,有时无法及时与困难群众进行沟通,走访率未能达到100%。加强律师与村、街道之间的联系。 | ||||
数量指标 | 发放公益补贴 | 100次 | >100次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 | 有效提升 | 较好完成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满意度 | 有效提升 | 较好完成 | 10 | 9 | |||||
总分 | 100 | 98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司法业务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业务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
19、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1、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2、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局本级退休干部职工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