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3/2021-72509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15 10:31 来源:区林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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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5)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5)

四、名词解释...........................................................(20)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及区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区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监督管理区级及以上各级林业资金,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

(2)指导和推动林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治理现代化。优化林业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15.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区林业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区林业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区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区林业行政监管中心、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生态公益林服务中心、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622.23万元,支出总计5,622.2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228.9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03.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9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12万元,占收入合计0.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22万元,占29.54%;项目支出3,345.13万元,占70.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96.26万元,支出总计4,696.26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318.14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5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调整后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略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1.82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7万元,占0.88%;卫生健康(类)支出29.91万元,占0.6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503.62万元,占97.2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7.15万元,占1.2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55.72万元,支出决算为4,63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及工资调整、部分项目调整等原因,使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略有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下属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功能分类科目调整致部分数据统计在事业机构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下属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功能分类科目调整致部分数据统计在事业机构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人员变动而调增。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算,未下达到部门,发生支出时由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指标下达执行。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5.54万元,支出决算为8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决算数据中包含了部分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及2020年度行政人员工资、津贴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下达时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05.11万元,支出决算为45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致基本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90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调整致该项目资金决算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执行中部分项目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及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致决算数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58万元,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调整致决算数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及住房补贴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7%。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7.4万元,下降90.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5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的76.88%,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占86.2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1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占13.7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03万元,下降22.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完成预算的8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10.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车改后保留的4辆业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45.63%。主要用于接待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1团组,累计45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61团组,4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提取福利费、工会费略有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17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提取福利费、工会费略有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322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衢江区一村万树建设工程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松材线虫病等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及野生动物处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松材线虫病等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6.2万元,执行数为485.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松材线虫病免疫针剂采购4万支;二是清理枯死松树2525吨;三是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2%(计划控制为≤0.4%)。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严峻,由于枯死松树呈零星分布,范围广,清理难度大;二是由于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广、工作任务量大,存在防治资金不足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总结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先进经验;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与处置相结合工作方法,达到防治一处、巩固一处的效果,确保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松材线虫病等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主管部门

衢江区林业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486.2

486.2

485.15

99.7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86.2

486.2

485.15

99.78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封锁、枯死松树清理、竹子油茶等经济树种及古树名木等林木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

全面完成本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测任务,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在我区的发生和传播蔓延,促进了松林资源质量的提高,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采购松材线虫病免疫针剂4万支

完成针剂采购4.5万支

20

20


指标2:

清理枯死松树2500吨左右

清理枯死松树2525吨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

0.32%

20

20


时效指标

指标1:






成本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项目资金使用率100%

99.78

20

19.96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

98.46%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

96%

5

5


总分

100

99.96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野生动物处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5万元,执行数为22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蓝孔雀处置3617只、王锦蛇处置1749.75公斤;二是野生动物处置符合处置规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现保留下来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因设施设备功能单一,养殖户转产转型困难;二是少数市民食用野生动物观念还未完全转变,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推进转型转产,对已列入《禽畜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合法养殖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模式,转型为药用、观赏等方式,妥善处理好现存养殖野生动物;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继续做好政策解读,注重舆论引导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举办大型宣传,加强专项执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野生动物处置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衢江区林业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0

235

227.25

96.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235

227.25

96.7

上年结转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39号),我区涉及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中明确属于禁食野生动物范围的有蓝孔雀、王锦蛇、中华蟾蜍等物种人工养殖场进行处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39号),我区对6家涉及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中明确属于禁食野生动物范围的有蓝孔雀3617只、王锦蛇1749.75公斤等进行无害化处置、中华蟾蜍存栏由养殖户转药用处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蓝孔雀处置3600只

3617只

30

30


指标2:

王锦蛇处置1700公斤

1749.75公斤

30

30


质量指标

指标1:

野生动物处置是否符合处置规范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

处置工作的及时性

及时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财政资金使用率100%

96.70%

20

19.34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总分

100

99.34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