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83/2021-70775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16 14:5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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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5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4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4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

四、名词解释..............................................................( 17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衢江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18、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1、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点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2、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监测机构业务工作。

2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标准化品牌研究院、衢江区检验检测中心、衢江区消保委决算。

纳入衢江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272.20万元,支出总计11272.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4919.75万元,各增长77.45%。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企业纾困项目资金及创文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95.7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96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2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639.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9.07万元,占收入合计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3.70万元,占48.06%;项目支出5795.61万元,占51.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66.7万元,支出总计10966.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5114.49万元,各增长87.39%。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企业纾困资金项目、创文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96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企业纾困资金、创文项目资金、当年增资部分、公积金提标及年终考核奖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6.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7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9.96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6.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4.72万元,占85.2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85万元,占3.86%;卫生健康(类)支出97.19万元,占1.5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2.96万元,占1.4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4.80万元,占1.03%;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32.28万元,占6.8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62.56万元,支出决算为632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企业奖补项目资金、疫情企业纾困资金、当年增资部分以及公积金提标、考核奖等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9.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企业奖补项目资金、疫情企业纾困资金、当年增资部分以及公积金提标考核奖等未列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安排省补资金40万元,因省补资金年初预算数是预估的,实际到位时没有安排在此功能科目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安排省补资金22万元,因省补资金年初预算数是预估的,实际到位时没有安排在此功能科目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安排省补资金73万元,因省补资金年初预算数是预估的,实际到位时没有安排在此功能科目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安排省补资金60万元,因省补资金年初预算数是预估的,实际到位时没有安排在此功能科目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在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安排其省补资金50万元,因省补资金年初预算数是预估的,实际到位时没有安排在此功能科目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94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补资金结余没在纳入年初预算,在其它功能分类下的省补资金全部安排在此功能分类下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2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0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互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5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04.36万元,增长530.82%。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企业纾困项目资金及创文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53.89万元,占16.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3886万元,占83.75%。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企业纾困资金项目及创文项目资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文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  援企稳岗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企业纾困资金没入纳入年初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60.99%,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经费没有纳入预算。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78万元,占96.12%,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3.32万元,增长67.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占3.88%,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18万元,增长54.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50万元,支出决算为8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7.23%。决算数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50万元,支出30.99万元,完成预算的6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83.50%。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兄弟市县局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招待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对于不必要的接待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少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7团组,累计36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兄弟市县局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招待支出等支出。接待37团组,36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84.5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三局合并职能增加,部门履职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度减少108.01万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9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衢江区市场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100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疫情企业纾困补助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8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75%。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江区市场监管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印刷放心消费宣传购物袋、放心消费承诺牌、展板、倡议书等,并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活动助推放心消费商家创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宣传、放心商家创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主管部门

衢江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

7

7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

7

7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放心消费宣传活动助推放心消费商家创建

放心消费宣传活动助推放心消费商家创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放心消费承诺牌框

11000

11000

35%

3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放心消费宣传覆盖区域

宣传覆盖全区

宣传覆盖全区

35%

3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消费者满意度

≧90%

≧90%

30%

3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优R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执法办案案件全年130件,办结率为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法办案,做好罚没物资的仓储保管及销毁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衢江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

10

1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严格执法办案,做好罚没物资的仓储保管及销毁等

严格执法办案,做好罚没物资的仓储保管及销毁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办案数量

130

130

35%

3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执法案件办结率

≧95%

100%

35%

3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30%

30


总分

100%

10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本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