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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75/2022-467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17
发布单位: 区公安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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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75/2022-4678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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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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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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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公安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08:24 信息来源:区公安局 浏览次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衢江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141条;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4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7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37件、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0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3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我们在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渠道、平台利用率相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是在运维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二是有关公安机关的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细致。三是针对执法信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什么内容、公开到什么程度还把握不准确。

下一步措施: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着重关注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同时,对影响面广、具有时效性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实现公开方式多样化。同时,结合辖区治安特点,依托“融警务”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进社区、进企业、入农户开展反诈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反诈意识。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的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是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的一种监督。为此,要将群众最想知晓和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在首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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