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1年
索引号: 330803-042/2022-46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19
发布单位: 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42/2022-4686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2-01-19

  • 发布单位:

    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10:24 信息来源: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局信息发布网站衢江区政府信息网地址:http://www.qjq.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二楼;邮编:324022;电话:3838131。

一、情况概述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衢州市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衢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重视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权力透明运行,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吴敏任组长,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道工作督促与指导。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有关科室指定人员配合做好信息报道工作。三是及时报送信息。鉴于本单位的职能,信息公开内容不是很多,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记录,有档案。四是强化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中心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中心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借助政府和系统门户网站公示和审批,做好“办事的规则公开,办事的依据公开,办事的程序公开,办事的过程公开,办事的结果公开,办事的落实到责任人”。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中心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