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03/2022-68598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时间:2022-01-19 15:44 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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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目录

《衢江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具体事项为“衢江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区水利局承办)、“衢江区水域保护规划”(区水利局承办)、“衢江区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区经信局承办)、“衢江区‘十四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区经信局承办)、“潘家垅29户农户危房治危解危”(衢江东港街道)、“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衢江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区资源规划局承办)共计六项。

二、决策执行情况

(一)衢江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因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分工,该事项实施主体调整为由主管部门实施。

(二)衢江区水域保护规划

因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分工,该事项实施主体调整为由主管部门实施

(三)衢江区服务业‘十四五’规划

因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分工,该事项实施主体调整为由主管部门实施

(四)衢江区‘十四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

因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分工,该事项实施主体调整为由主管部门实施

(五)潘家垅29户农户危房治危解危

决策主体变更,调出目录。

(六)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衢江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

《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衢江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和《衢江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分别于2021年4月6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并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区资规局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分别完成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同意;区司法局于2021年6月1日完成合法性审查;2021年7月16日区十五届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常务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履行向党委、人大报告、对外公布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