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46/2022-71550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江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2-01-28 11:28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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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财政工作的生命线贯穿工作全过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财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我局已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等,将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服务指南等全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标明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我局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我局参照省财政厅的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实行网上办案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书内容一致。

2.规范音像记录。我局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的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作用。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执法事项、环节、记录设备、存储方式等;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3.加强记录归档。我局要求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发挥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实现可实时调阅,确保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主体。我局已设立政策法规科,原则上与行政执法科室分开设置,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明确审核内容。我局法规科承担编制本单位的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执法主体、人员、权限、程序、事实、证据、依据、裁量等方面内容。

3.明确审核程序。要规范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行政执法科室和法规科对审核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规科报局机关负责人决定。我局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4.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按照系统整合共享标准和要求,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根据省统一要求,加快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建设,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强化规范运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有效整合资源,推进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

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保障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我局作为财政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场地和经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待遇保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在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组织氛围。

二、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情况

1.行政程序规定执行情况。一是局党组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制科。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分工负责制。坚持对执法人员资格、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严格按程序规定执行。坚持对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坚持认真组织法制培训。坚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将财政工作及时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2.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一是强化学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内容,正确把握当事人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违法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等行为后,作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罚。二是规范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推行的跟踪管理,了解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对案件的案卷管理较为规范,证据收集、文书送达、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基本符合要求。

3.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情况。2021年度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件。

4.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情况。我局做到规范制作送达回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有统一编号,送达回证上载明送达文书的名称、文号、份数、送达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送达回证由送达人签字,加盖送达机关印章。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均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记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三、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按时开展政府采购检查、财政专项检查等财政业务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公开检查结果,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程序上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我局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0次,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两次,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检查一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两次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三次,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检查两次。我局已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有的61本执法证的人员信息均录入浙江省法制办证件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时更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利用全局会议、专题会议、普法考试等方式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