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4/2022-72218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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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级汛期污染防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地积极申报基础上,省厅对汛期污染防治试点方案进行了专家审查,经研究,确定衢州市为省级4个汛期污染防治试点地区之一。
衢州是钱塘江源头,境内河流受降雨控制,径流季节变化大,流量、水位、泥沙、水质都有季节性变化的特点。衢州总体水质上较好,全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但部分断面个别月份水质还不稳定,个别时段个别断面汛期污染强度较大。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厅要求,结合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编制了汛期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实施范围、工作目标和实施期限。
一、开展汛期污染防治专题研究
开展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水质变化规律分析,深入分析全市12个国控断面近5年汛期水质及气象数据,参照《浙江省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统计办法(试行)》中的计算方法,对我市国控断面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汛期污染强度进行了统计分析,识别出汛期污染强度最为突出的4个国控断面,并通过进一步对比分析,发现超标时段均发生在降雨时段且随降水量变化而变化。同时,围绕重点断面开展汛期污染调查,在4月至6月期间,选择降雨时段开展现场踏勘、实地摸排发现问题点位40余个,采集土壤样品50余份,采集水样150余份,无人机航拍400平方公里。此外,针对汛期各流域存在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方案,从施工工地排水、土地整治项目、水土流失专项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
二、推动汛期污染防治数字赋能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汛期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流程再造、模式创新、效率提升。一是构建汛期污染强度实时感知系统。全量归集涉水数据近2.8亿条,接入184座水质自动站、4座气象站、3座水文站的数据,动态分析污染因子、浓度高值及雨量等数据,实现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一表清、雨情变化及规律趋势一图明。二是创新探索大数据排查方法。建立分河段、分指标比对研判模型,针对水土流失、农业面源、生活污染等不同领域污染因子贡献的差异性,分类统计分析各河段、雨晴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浊度等指标,快速研判各河段主要贡献源。三是构建污染预警溯源模型。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整合流域空间要素、污染源要素和监测要素,构建“污染源—排污口—排放水体—水质自动站”路线,形成流域多因素关联溯源算法,为精准研判污染来源提供辅助决策。 三、推动汛期污染问题排摸整改 全面排查汛期污染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反馈问题工作闭环。一是线上研判与线下排查相结合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应用自动发起的103次国省控断面水质预警,采用无人机排查、人工核查、现场采样检测等手段,发现交办处置各类问题30余个。二是强化关键时段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汛期以来,全市共有4名市级河长、41名县级河长开展巡河,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问题。市治水办、市河长办、大数据专班等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三是把汛期污染智控纳入“找寻查挖”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现各类涉水问题2715个,其中重点问题26个,一般问题2689个。各类涉水问题已完成整改2417个,整改率达89%。 四、长效推动汛期污染防治 坚持源头治污、综合施策,全域推进汛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水土流失监管。针对我市水土流失现状,编制出台《衢州市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全周期技术导则》,明确项目选址、水保措施及验收等方面具体要求。加强问题监管,针对在建的286个工程项目,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整改,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已交办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问题17个。二是提标提效推动城乡面源治理。开展工业园区零直排“回头看”第一轮抽查行动,交办并整改10个污水排放问题。开工建设改造356个农污设施,实现4030个农污终端标准化运维,完成日处理能力200吨及以上的农污终端进出水在线监测。三是将汛期污染防治纳入治水考核。将汛期水质下降为劣五类和项目污防工程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年度综合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四是启动水生态修复工作。编制《衢州市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生态修复防止地表径流和面源氮磷流失污染。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截至10月底,已建成生态缓冲带40.9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