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决定书(吴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发布日期:2022-12-15 11:1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浏览次数:
查封、扣押决定书 |
案件名称: | 吴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
决定书文号: | 衢环衢江查决字〔2022〕1号 |
被处罚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 吴某某 |
主要违法 事实: | 2022年4月19日,吴某某废品收购场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的废品收购点仓库予以查封,包括仓库内的3台加工设备、各类空桶等。 |
决定作出 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
处罚日期: | 2022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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